2009-05-21 16:22:14pro.best

129/2008/TT-BTC (B:增值稅稅率-party II)

129/2008/TT-BTC增值稅法實施指南           禾群責任有限公司 譯

(B增值稅稅率-party II)

          

          增值稅法實施指南

II. 增值稅稅率:

     對於貨品、勞務的增值稅稅率,使用如下:

1.     0% 稅率:採用於貨品、勞務出口;進出口加工經營單位的建築、安裝工

程;供應商店(cửa hàng)貨品銷售免稅;國際運輸;當出口時屬不受增值稅之貨品、

勞務,除引用在本項第1.3點的各項目不採用0%稅率外。

1.1      貨品、勞務出口:

a). 貨品出口包括:

                 - 貨品出口到國外,包括委託出口。

                 - 根據政府總理的規定,貨品銷售到非關稅區;銷售商店(cửa

hàng) 貨品免稅。

                 - 根據貿易法規定,以下各情況可視為出口:

                   + 貨品轉交加工,根據貿易法關於國際貨品買賣活動及各項

代理國外的貨品買賣、加工規定。

                   + 貨品加工出口所在處,根據貿易法關於國際貨品買賣活動

及代理國外貨品買賣、加工規定。

                   + 貨品出口用於博覽會、國外展覽的銷售。

           b). 出口勞務包括直接供應給國外或非關稅區的組織、個人勞務。

                  在國外的組織是國外組織沒有長駐在越南的單位,非越南增值

稅納稅人。

在國外的個人為非居住在越南之外國人、定居在國外之越南人,及在越南以外的期間從事表演工作的勞務供應者。

                  組織、個人在非關稅區中登記營業,以及其它各種根據政府總

理規定的清況。

              c). 各項其它貨品、勞務:

                  - 加工出口企業的建築、安裝工程活動。

                  - 國際運輸包括旅客運輸、行李運輸、貨品運輸,根據國際路

段從越南出發到外國或從國外到越南。

                  國際運輸包括內地路段的情況時,則國際運輸包括內地路段。

-         當出口時,貨品、勞務不屬應受增值稅,除各項引用在本項第1.3點不採用0%稅率的情況。

-         維修飛機、船輪,供應給外國的組織、個人。

1.2      貨品、勞務出口採用0%稅率,需達到下以條件:

-         需有貨品買賣、加工出口合同;貨品委託加工出口合同;與國外或在非關稅區的組織、個人雙方的勞務供應合同。

-         貨品、勞務需有透過銀行結帳的憑證,及法律規定的其它憑證。

-         需有貨品出口的海關單。

私人對於國外租織、個人進行維修飛機、船輪的勞務供應,採用0%稅率,如上述各項條件外,飛機、輪船引進越南需辦理進口手續,當維修完成需辦理出口手續。

1.3    各種不適用0%稅率的情況:

-         保險到國外;工藝轉交、轉讓智慧財產權到國外;轉讓資金、核發信用、投資證券到國外;財政發生的勞務;國外往返的郵政、通訊勞務;出口產品為資源,礦產開拓還未經過加工成其它產品;貨品、勞務供應給未在非關稅區內登記營業的個人,除政府總理規定的各種其它情況外。

-         汽、機油銷售給在非關稅區營業在內地購買的汽車。

-         汽車銷售給在非關稅區的組織、個人。

-         各項勞務由內地營業單位供應給在非關稅區外的組織、個人,但供應地點及在非關區消費勞務如:房屋、會場、辦公室、飯店、倉庫出租;運輸勞務、勞動人員接送。

2.     採用05%稅率的貨品、勞務如下:

2.1      生產及生活用水質清潔,不包括各種瓶裝、桶裝飲用水及各種其它飲料,屬適用於05%稅率。

2.2      肥料、礦物用以生產肥料;病蟲毒害預防藥以及動植物刺激增長劑。

a). 肥料是各種有機肥料及無機肥料如:磷肥、氮肥(ure)NPK

料、混合氮肥..等,衛生肥料及各種其它肥料。

            b). 礦物用來生產肥料是以各礦物作為原料用來生產肥料,如

Apatit礦物用來生產磷肥,汽土作為衛生肥料。

            c). 病蟲毒害預防藥及動植物刺激增長藥劑。

        2.3 家蓄禽食品及其它飼養食品,包括各種已經過加工,或米糠、渣滓、

豆乾還未經過加工,魚粉、骨粉及其它用於家蓄禽及飼養上的食品。

2.4   用於農業生產的渠道、水溝、湖沼挖掩、掏挖工作;植物裁種的養

殖、照顧、病蟲預防;農業產品初製、保存(除規定在本通知A

II項第3點,內部渠道刮、掏挖規定外)

   農業產品初製、保存工作,包括曝曬、乾燥、剝皮、去核、切片、

研磨、冷藏、腌製,及其它一般保存形式。

2.5   裁種植物、飼養水產、海產產品,還未經加工或只有做基礎清潔、

曝曬、乾燥、剝皮、去核、切片、腌制、冷藏的初步製造,及其它

一般貿易經營的保存形式。

裁種植物產品還未經過加工,在本點指出包括稻子、米、玉米、薯

類、木薯,麥子。

        2.6 樹脂膠汁,如紙汁、米樹汁、糯米汁;松香基製;捕魚織網用網、

綱線及紗線,包括各種捕魚網種類,各種捕魚用的紗線、綱線,不

分生產原料。

2.7   生鮮食品;林產在貿易經營環節還未經過加工,除木材、山竹及其

它在本通知AII項第1點規定之產品外。

   生鮮食品包括各類還未煮熟,或經過初製所剩餘的生鮮食品,如家

蓄禽肉品、蝦子、螃蟹、魚及其它各水、海產產品只做基本的清潔、剝皮、去核、冷凍、曬乾加工成其它產品之產品。

林產還未經過加工,包括自然開採林木組合屬:藤、竹、竹片、香茹、木耳、根、葉、花、藥用植物、樹脂及其它林產種類。

2.8   糖:生產糖品中的副產品,包括銹糖、甘蔗渣、甘蔗泥。

2.9   相同於黃麻、竹生、藤、竹片、葉、榔殻、椰殻、浮萍產品,及其

它手工產品從農業中生產出原料來利用的,是各種產品可從主要原料黃麻、竹生、藤等用以生產加工。

2.10      農業生產專用的機器、設備,包括犁田機、耕作機、耙機、播種機、

抽稻機、收割機、聯合採割機、收成機、病蟲農藥使用的農業產品、

機器設備或泵桶。

2.11      醫療用具、設備,包括醫療專用用具、機器,如:各類用來檢查、 

治病的照射機器;各種救護車、治療傷口及手術用的器具、設備;

測量血壓、脈搏、血型的用具;注射針筒;避孕用具及醫療專用的

各項用具及設備。

   醫療繃帶及醫療衛生繃帶;預防藥品、治療用藥,包括成藥、製藥

原料,除了具有Vac-xim、生產醫療、蒸氣用來調配血液注射藥品

的功能食品外;物資用於醫療化驗、滅菌的化工原料。

2.12      用來授課及學習的教材,包括各類模型、圖樣、版、粉、尺、規,

及各類用於科學實驗、研究教學的用教材。

2.13      文化、展覽、體育運動的活動;表演藝術;照片的生產、進口、發

行及拍攝。

          a). 文化、展覽及體育運動,除了各項如在展覽會館出租場地、攤

位、銷售貨品的營收款項。

              b). 表演藝術如戲劇、喜劇、改良劇(越南戲劇)、歌、舞、音樂劇、

雜技;其它表演藝術活動及具有國家有效機關核可的喜劇團、

改良劇團、歌、舞、音樂劇團、雜技團或表演藝術的劇院組織。

              c). 照片的生產、進口、發行及拍攝,除了本通知AII項第5

點的產品以外。

2.14      兒童玩具;各類書藉,除了引用在本通知A部第II項第15點內不

屬應受增值稅的項目外。

2.15      工藝及科學勞務,是指各項科學研究及工藝發展活動;各項有關智

慧財產權的活動;各項通訊、咨詢、培訓、推廣、應用科學知識及

工藝的勞務及實踐經驗,不包括線上遊戲及網絡娛樂勞務。

3.     採用10% 稅率的貨品、勞務,不適於本通知A部第II項及B部第II項第12點。

引用於上述的各項增值稅率,在進口、生產、加工或貿易經營的各個環節,逐項貨品、勞務可統一採用。

      16:墨水機採用10%稅率,那麼此物品在進口、生產、加工或貿

易經營環節,都採用10%稅率。

營業單位多種貨品、勞務,有其它應受增值稅者,都需開報增值稅,根據貨品、勞務逐項規定的稅率;如果營業單位不能確定時,生產、經營單位根據貨品、勞務的最高稅率計算及納稅,

在規程實現當中,在進口稅率優待表的增值稅率表如有增值稅的情況時,不適用於本通知的指引。一項貨品在國內進口也生產,增值稅不統一採用時,則地方稅務機關及地方海關機關財政部報告,以及時指導統一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