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09 00:11:32光
胡言亂語。談談遺書
以前,光寫過遺書。
遺書可分兩種,一種是交代後事,具有某種明確的意涵,針對性也比較不強烈。
某某樓房應該繼給某某,某某帳款應當交予某某,某某人請照護好某某人……諸如此類的流水帳。
這種遺書像極了隨手在別人辦公桌面撿到的工作清單,明明白白地列了一大串應該完成的工作,說是遺書確實也是,可總讓人覺得這人死得實在不乾不脆——讀這遺書彷彿他人就站在你眼前指使讀者以及關係人去幹活。
再者,這類遺書由律師代筆的多,滿滿的制式用詞,時不時便引經據典,尤甚六法全書之類的典,叫人退避三舍,讀來就使人滿生睏意,恐怕只有繼承遺產的部分被聽得最仔細罷。
另一種遺書讀起來就有趣多了,雖然偶爾也會交代讀者去作東做西,不過用詞上比較直接,語氣也真誠的多。這類遺書通常不是在旅館房間裡被發現,就是在頂樓女兒牆邊吹晚風。
少了許多的「典」,卻多了更多的「情」。這種遺書旨非交代後事,交代後事只是順便或寫來時隨意思及,草擬幾句罷了。
這種遺書真正的用意是在——闡明自我。
「我」乃何人,「我」為何死,「我」曾如何,「我」之思考。
這種遺書是死者自傳的最終章,讀來仿若小說,時有情節人物,時有逆風驚濤,時有緬懷嘆息,時有激昂壯烈。
光寫的正是這種遺書。不過,這份遺書現已佚失,想參考資料也沒門了,只能藉殘破的記憶力與印象遙想當年。
除了光自己看過,涼也看過的,想來光當時肯定腦子出了什麼事,這類書信竟然會讓其外流。
遺書是一個人除了日記以外最私密的書信,雖是書信,但遺書卻無法指定收信人或受文者,這又和日記那種封閉式的書寫不同。日記雖私密,卻通常不是寫來給外人看的,遺書是擺明了要給人看,還很可能是給與作者完全無關的人看。
這種遺書多少可以看出一個人的性子,趕時間的三句併兩句簡潔了事,心思細膩的寫了爹娘又寫姑嫂,文筆好的偶爾也引引典故,更有甚者字字血淚到彷彿和自己有什麼不共戴天之仇讓讀的人都能感受到那股怨氣。
在佚失遺書後,光也曾想過再寫一封隨身帶著,以防出了什麼意外,連提筆吁氣的時間都沒有。
不過嘛……這事一忙起來就讓光給拋到九霄雲外,也就遲遲未曾動筆。
最近再度憶起當年寫遺書之往事,倒也不禁啞然失笑。
或許是性情上的轉變吧,實在覺得寫遺書是件好笑的事。
反正連光也不甚了解光自己,寫一個不認識的人給不認識的人看,怎麼說也太可笑了。
不能寫自己,好,總可以寫事寫人寫寫原由吧。
人活著總有討厭的事,討厭的話就去改變它,不能改變就忍受它,不能忍受就逃離它,不能逃離便死了罷。這本是天經地義,想想,寫這種事也很多餘,罷了。
不能寫自己,不能寫事寫人,那大概也就剩風花雪月尚堪可寫。
不過風花雪月讀來或許太過文雅,碰上毫無賞析能力的人也只是對牛彈琴,寫得再好再妙再美,碰上了文盲也是白費力氣,連命都賠上了還要受這種罪,何苦來哉呢。
光不會再寫遺書。
那太文藝花俏,給年輕人寫寫著玩倒還可以,可實在不能再給真正活膩的人寫——一寫,那感覺就假了、朦朧了、不真切了,好似一面鏡子覆上了霧氣,反倒教人看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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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你的用詞為何突然變得這麼造作啊 好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