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23 12:08:30+0

罰站 每天不得超過兩小時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622/4/g8fz.html
老師不能體罰學生,要怎麼管教?教育部昨天公布「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老師可以處罰學生站立反省,但每次不得超過一堂課,每日累計不得高過二小時。經其他老師同意,老師可以將搗亂學生轉換到其他班級,但最多以當日一天為限。

教育部表示,管教注意事項公布後,各級學校須據此調整校規,九月新學期開學時實施。

教育部訓委會常委柯慧貞表示,「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是老師管教學生的依據,對於搗蛋、破壞課堂秩序的學生,老師還是可以給予口頭糾正、調整座位、適當增加作業、靜坐反省、站立反省等處分。

「如果一天罰站兩小時,學生行為仍然沒有改善,代表這項處罰無效。」柯慧貞說,罰站不能發揮管教功能,老師就要想其他辦法來解決。管教注意事項允許老師將搗蛋學生送到其他班級學習一天,藉由轉換環境,冷卻情緒。

罵學生「豬」、「笨」可不可以?柯慧貞說,要看當時情境決定,有些老師講這些話是開玩笑,問題不大;但若涉及公然侮辱就不行。

如果學生頑劣到可能傷害其他人時,難道老師也不能動手?參與制訂管教注意事項的政大公共行政系助理教授莊國榮說,任何人被攻擊時,都應該正當防衛,在特殊情境下,老師對學生採取強制措施並未違背「零體罰」政策。

根據管教注意事項,學生攻擊教師或他人,老師可以出面制止,將他們抓住或壓制。有學生要自殺或自傷時,老師也能強行壓制學生,避免發生不幸。

教育部表示,教師有不當管教學生行為者,學校應予告誡,若一再有不當管教學生,學校應按情節輕重,予以懲處。教師「違法」處罰學生(如體罰造成重傷害),學校應按情節輕重,予以申誡、記過、記大過等方式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