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6-26 09:30:12圓圓

分手的理由

真的,我真的記不起來,記不起來我們分手的原因,我們之間的親暱感,就這樣蒸發在台北的街頭,一點線索也沒有。
妳說了好多個分手的原因,但是我卻一個也想不起來,不是不願意想起,是真的我記不得。我怎麼會讓妳離開我?也許是其中一個理由讓我選了比較不難過吧!後來想想,分手真的需要理由嗎?就像當初我們彼此相愛的時候,好像也沒有原因和理由,既然愛一個人是沒有理由的,那分手時又何必想這麼多理由呢?只是讓對方比較不難過,只是讓自己比較不受傷,其實,分手的理由真的只有這些用途吧!
分手的傷心,哭著大喊沒有她活不下去,過一陣子,妳會發現,其實,沒有她,妳還是活的很好,而且,會懂得,原來她當初那長篇大論的分手理由,根本不曾存在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