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30 18:35:14水瓶貓熊

民主的多數暴力

民主是西方世界自詡為文明的價值,「少數服從多數」亦成為人們琅琅上口的真理。然而,多數人的意見一定是正確的嗎?少數人的意見說得好聽是「尊重」,其實就是被忽略,哪怕這些人其實是先知,或者是洞燭機先的烏鴉。

 

最近,中國洛陽市就發生了一樁「民主」所帶來的遺憾。

 

一位名叫雷夢佳的15歲女生因為和同學打架,老師採取讓學生「自主管理」的作法,發動全班同學投票,決定是讓她留下學習還是請家長將其帶走家庭教育一周。結果她在得知自己被大部分同學投票趕走後,選擇投河自殺。該名老師在接受採訪時承認,投票決定雷夢佳的去留是事實,但孩子的死在他意料之外。他還透露,班上有規定,對犯錯誤的同學,學生要「民主評議」。事件經過多次協商,決議由政府、學校、教師本人等給死者家屬9萬元的補償。

 

這個案件,讓人感覺很不舒服。

 

第一,政治專制的中國,居然會採用「民主」的方式來決定班級事務,給人一種很不搭嘎的感覺。第二,要決定學生留下或離開,應該讓同學來投票嗎?

 

一位中國的律師表示,民主投票趕學生走,屬於變相體罰學生,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精神相悖,但沒有具體法律條文規定學校應該負多大的法律責任。此外,讓一群未成年人決定另外一個未成年人的命運,是荒唐和不負責的行為,由此來剝奪孩子一周的教育權,也不符合法律規定。把趕走學生的責任轉嫁到其他的同學身上,對這些投票的同學也是一種傷害,將來他們永遠都會記得,曾經因為自己投了這一票,結果害死了一名同學。

 

學校的負責人李校長說,雷夢佳出事後,該名老師就被教育局領導批評了,而且校長自己也被停職,目前只是代理校長;眼下全校老師人人自危,不敢管學生了,學校的教學管理工作面臨崩潰。

 

其實,學生不是不能管,問題在於管理的方式。今天如果雷夢佳只是被老師責備了,也不會發生這種憾事,但把她的去留訴諸同學的投票,嚴重傷害了她的自尊心。現在的中國小孩幾乎都是獨生子女,禁不起這樣的同儕打擊,一時想不開就做了結束生命的選擇。

 

逝者已矣,來者猶可追,希望教育工作者以此為鑑,不要再讓悲劇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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