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2-13 20:22:54Dream

搞怪的豬頭稅


前陣子不知道是誰想出來的,單身未婚要課稅。

這讓我想起中國人很多令人驚訝的做法,比如有錢沒錢,討個老婆好過年,那種「種族繁衍」式的觀念,真教人不寒而慄。什麼時候我們又回歸「野生動物」時代,小狗和小狗、小貓和小貓、北極熊和北極熊…啊,成熟了就該「配」在一起。

已婚的國家政府官員,看來是頗注重人民肉體的成熟度,但似乎不知道結婚也需要思想的成熟,難怪很多政治人物總是管不住自己的慾望,讓新聞媒體越來越八卦。

如果樣的稅法真的制定下來,那法律會不會也有分級和分類呢?我不禁想:

分類上,單身定義有未婚單身、離婚單身、死亡單身、兩地分隔單身…等。

分級上,以年齡為分界,每10歲為一級,誤差值為正負2歲,跟公車的分段區間一樣,體貼民意,但為求公平,80歲單身者仍得課稅,法律前一律平等。

怪怪,想完這些,對我們國家的政府官員的喜劇細胞大感欽佩。

沒有人問未婚者為什麼單身,也沒有思索又選擇單身的想法,而這些答案都代表單身未婚者對選擇單身的重要意義。

我猜想單身稅大概是哪位沙豬官員想出來的,只要想到首當其衝的呂副總統秀蓮女士,有著超強的反抗能力,大概都會立刻搖頭否認:豬頭官不是我!

如果只是為了「好心」,為了鼓勵大家結婚生育,相信不少台灣男人和外籍新娘的結婚比例會大增,交稅最多的是那些高學歷、埋首於工作的未婚男女。

喔,拜託,你嘛幫幫忙,什麼時候政府又「巴庫」回到非民主時代,連人民婚不婚都要管咧?而且對於人民想有婚不婚的自由加以干涉,明顯的違憲哩。

如果這樣的怪法都可以成立,那乾脆來點不一樣的法好了,比如:虐待兒童,無期徒刑;強暴犯,一律化療不得人道;外遇者,強制禁慾懲戒;丟棄寵物者,服社會勞務……等等,要多沒人權就可以多沒人權喔。

坐在上面的人,給你們權力,不是要你們亂搞的,別玩的太過火了。少亂花一點人民的血汗錢稅金,相信可以不用把徵稅的主意,打到未婚單身者的身上。

咦,那藐視人權的,又該課啥稅?判啥米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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