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25 00:06:48無楚

遺失的和平

 

氣層多了一架紙飛機
劃破天空的頭上
美麗的謊言
日以繼夜的追蹤

遺忘的觸感
記憶摺疊的痕跡,化作輕描
淡寫一紙空白

好酒埋藏在好久好久的以前
輕薄的雲,不見太陽
搖擺地底的沉思,禱告
風醉了,在一季的春
尋夢

阿富汗的戰爭
午餐時分,敵我飽食暢談
為誰而戰,為何而戰

滿目瘡痍的藉口
晚餐下的伊拉克
到來的白鴿,是否收起碗盤
何時班師回朝

尋人啟示

張貼地懸賞世界
和平


世界和平


新聞報導:英國倫敦大學附屬學院的研究發現,
體重超重的人無論是吃還是行方面都比瘦子排放出更多的溫室氣體,
平均每年比瘦子多排放1噸二氧化碳,從而對環境造成更大的破壞。
這一研究發表在最新一期(國際流行病學月刊)上。

研究論文指出,糧食生產是導致全球變暖的一個重要因素。
人口較肥胖的國度對糧食的消耗更大,產生的溫室氣體會更多。

每個歐盟公民平均每年排放的溫室氣體達到11噸。
每個胖子平均每年比瘦子多排放1噸二氧化碳。


英國人的這項研究論文意味著胖子是地球暖化的罪人

一個人一年要消耗11噸的二氧化碳,胖子多一噸等於12噸
全世界6-70億的人口,一年要消耗7-800億噸的二氧化碳

世界和平,人口不斷增加
反而造成地球暖化的壓力
天災人禍相伴隨而來
人類變成是壓跨地球的最後一根稻草

全世界上的氣候變遷
也許是對人類的警示
世界和平,也許會遺失在擁擠的地球裡

 


一般船

也許是豪華遊輪

也許是逃難的船

也許是索馬利亞的海盜船

也許是撩起戰火的軍艦


世界和平,人口暴增
糧食短缺,餓倒遍地
砍伐樹木,呼吸困難
地球暖化,沉海世界


 

網路空間屬公開領域 發表言論需負法律責任(2006/9/5)
 
部落格與網路家族越來越盛行,
許多人喜歡在這些網路空間暢所欲言,
甚至發表一些攻擊他人的言論,

不過在法律上網路空間是屬於公開領域,而且根據網路上的留言舉證容易,
民眾一不小心,很容易就會吃上官司。(張德厚報導)


網友常常有錯誤的認知,認為在網路上發表言論非常自由,

如果對什麼人不滿,就在部落格、聊天室等處暢所欲言,把對方痛罵一發。

極道盡言法律事務所姜智逸律師指出,
基本上網路空間在法律上都是屬於公開領域,

網友如果有攻擊他人等違法言論,都必須要負法律責任。

姜智逸:「網際網路影響力越來越大,在網路、
部落格、聊天室、討論區所發表的一些言論,
都是屬於公開領域的範圍,

所以如果所發布的言論有涉及到汙辱到特定的人,
轉述不實足以傷害到他人名譽的事情,
這些都是屬於犯罪,都構成形法上妨害名譽的犯罪。」

 

姜智逸表示,在部落格等處散布的言論,
任何人都可以看到,經過轉寄更會不斷流傳,
如果再經過媒體的報導,更是會吸引大眾的點閱,
影響力遠大在一般公開場合發表言論,

而且相關人士日後要對此舉證,也非常容易。
(t) 姜智逸:「舉證上非常的容易,因為你只要印下來之後,
你警察局去報警,列印下來的文字都可以當作證據」


姜智逸指出,一些需要經過版主審核通過才能加入會員的部落格或家族,
封閉性比較高,如果會員人數不太多,只有特定的幾個同好來發表言論,
或許可以免除「公開散布」法律責任,

不過還是要視法官斟酌實際的會員人數以及言論的影響性後來評斷是否構成犯罪,
民眾千萬不要因為在封閉的網路社群,就忽略了可能的法律責任。

新聞來源:中廣新聞網
 


 

提昇網路素養 多一分尊重、少一分糾紛
 更新日期:2008/10/08 17:44 特約記者 薛怡青/台北報導
【特約記者 薛怡青/台北報導】網路當初之所以興起並廣受到大眾的喜愛,是因為這是一個每個人都可以發表意見的地方,在某些非民主國家,媒體或言論是被控制的,也使得網路這個能恣意發表想法的空間成了網民們的最愛,再加上在網路上可以不用真實身份、以匿名、代號等方式展現,甚至你可以扮演與現實生活中完全不一樣的人,都讓網民們深深著迷。

但也隨著因網路不受限制的自由,以及「分身」的匿名特性,網路瞬間成了人們發洩情緒的出口。很多網友誤以為「因為別人不知道我是誰,所以我可以盡情的罵。」可是越來越多因網路漫罵而造成毀謗或公然侮辱罪的案件出現,例如學生在BBS版裡大罵教授而被判刑10個月、東華女大學生與房東網路言論引發官司,卻造成女學生自殺等等,警政署資訊室主任李相臣就曾經在一場座談會中表示,網路警察最不願意辦的就是誹謗。

網路上的鄉民們在網路裡罵來罵去,不管是在BBS、在討論區、在部落格,對網路警察而言就只是分別好人跟壞人,好鄉民跟壞鄉民。因此李相臣也特別提醒網民們,在討論區發表言論或撰寫部落格時要格外小心,哪些該寫,哪些不該寫,不要以為匿名的方式在網路上發洩情緒或藉此達到自己的不良目的。

在網路上公然侮辱或毀謗的言論,可能涉及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及第310條毀謗罪,而且在民事方面是侵害了他人的人格權(名譽),因此被害人可以依民法第18條、第184條、第195條,請求損害賠償。

資策會科法中心組長吳兆琰也認為,網路的環境維護還是要靠網民們,對於網路禮儀的養成以及民眾的網路素養都需要大家共同來維持。

畢竟,網路上所發表出去的言論不像媒體刊物可能經過縝密的審核制度才發表,就算報章媒體若涉及不實報導或毀謗與侮辱性言論,一樣也都是會挨告處分,更何況在如此自由無受限制的網路空間裡,網民們應該更多一些尊重。

 

 


 

楊風 2009-04-27 11:04:50

來賞美蓮美詩
慚愧慚愧
我多排放了許多廢氣了
今天就去減肥

版主回應
什麼氣?要排一排

圖是美,我的詩尚待加強
有時候贅言太多了,太明白了
就少了詩的味道
這才是我的慚愧\\\慚愧\\\之處

早安楊風
2009-04-28 07:34:57
旅人 2009-04-27 10:54:39

早安,週一愉快

版主回應
好快,又是一週的開始
五月又快到了
桐花已開
落花繽紛

晚安旅人
2009-04-27 22:58:28
悠風 2009-04-26 20:31:34

很美的照片~和好文~
喜歡^.^

晚安無楚~

版主回應
這蓮花瓣的照片,拍了很久了
夏天又快到來了
台北植物園的烏龜垃圾魚
去年捉了很多起來
今年的蓮花季應該會很美的

晚安悠風
2009-04-26 22:3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