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01 01:02:24小冰

佔之罪

前兩天駭人的新聞

有個70幾歲的老翁   將他47歲當瑜珈老師的女友割除五官  丟到馬桶沖掉

老翁這麼做的原因  只為了他不願意女友還有其他男人追求

所以要女友從此沒臉見人

老翁的佔有慾竟讓他做出這麼可怕的事


人空空來  也會空空走  沒有什麼能強行佔有

如:孩子雖然從母親身體產出  

但孩子是獨立個體   母親並不能佔有孩子

又配偶雖然立下白頭偕老誓約  卻也可以解消誓約 -- 仳離

就連身體以為自己可以完全掌控 

事實上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  必須為父母珍重

還有結婚後就沒有完全身體權 

有配偶的人不能隨便跟配偶之外的人性交

除為了婚姻忠誠  更因雜交可能導致配偶罹患疾病  或造成乳突病毒發作

最後總有一天   身體會被螻蟻吃光   沒有什麼是能恆常占有的


隨緣隨順   不爭不執  自然就自由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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