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13 21:43:03田星

過份><98年6月10日星期三ㄉ事情

有夠過份的事情,發生在98年6月10日,就是今天阿,我們班就有一個男生擋在前面,不讓我進去教室,結果他就給門鎖上,不讓我進去,結果有人要去他就開了,我就跟著那個女生進去結果就夾到腳的骨頭了,好痛嗚嗚,而且是下午第5節課,國文課那時我哭了,就有女生問我怎麼嚕??我就跟他說事情的經過,那個女生就安慰我,國文老師問我怎麼了我就說XXX夾到我的腳骨頭了,結果老師請班長帶我去保健室,結果護士阿姨就拿冰塊給我冰敷,還問我要不要跟學務處講,結果剛好出去就遇到身教組長,護士阿姨就跟組長講了,組長還叫班長帶那個男生去學務處,結果國文老師說他是不是故意的??問其他人有沒有人看到,有些人則有看到有些人則沒看到,他(她)們有看的人都說他不是故意的啦,老師問我就說他故意,他真的是故意的我的腳到現都好痛。

我無法忘記那時候,那個人男生對我做出的行為,而且腳都腫起來了,有夠痛的,痛到無法走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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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蘋果 2009-06-13 22:55:57

過來~過來~秀秀~呼呼喔~

版主回應
__ __+
ㄎ~有夠痛ㄉ真想換用那個男生看看,看他被門夾有什ㄇ滋味,我非常ㄉ討厭他,討厭到不行。
2009-06-15 21:13:13
朋友 2009-06-13 22:00:59

這男ㄉ夠過份

版主回應
嗯!!但他還對班導說謊,還說有跟我道歉,完全沒有。
就算他要道歉我不一定會原諒他,而且我受夠它的行為,我好討厭他不想跟他同班,沒辦法這是命運所安排ㄉ,我無法改變事實。
2009-06-15 21: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