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17 15:50:01笨笨雯

申請美國學生簽證

想像陳志中那樣青青菜菜就從洋唸書去嗎?(好想呦)

喝喝洋墨水,吃吃洋菜根,體驗體驗當個自在的美國

次等公民嗎?去問問父母親烕,有沒有人是總統或是

錢很多的上流人吧!不然就得等自己當上這兩種人再

說吧!只是,就算是鄉下小孩,也不見得不能實現出

國唸書的綺夢呀,只是得比上述那兩種人付出更多的

努力呀!

一般人總會為了出國唸書而心煩,因為手續繁覆,找

那些留學顧問,費用往往驚為天人,一旦到了目的地

,又常會有手續沒辦好或資料不齊的糗境,甚至有些

專辦留學資訊的辦事處還會給你搞失縱(倒閉、拒接

您連絡,錢收了,把您送到目的地,就與他們一點關

係都沒了,原來自己被騙了),所以,要想安安穩穩

並專心致力於學術上呢!在台灣的申辦手續就不能光

靠留學顧問,尤其現在資訊發達,一般人取得資訊也

愈來愈容易了,所以,別再死賴著那些留學顧問團嘍

!以下是笨笨雯所找到的資訊,因為時間有限,所以

笨笨雯先將找到的資訊PO上,過幾天再回來消化消

化這些資訊,讓這些資訊看起來會較容易操作。

申請學生簽證
(F-1, M-1 簽證)
凡是想要到美國修讀每週超過十八小時以上課程的人
,都需要申請(F-1)學生簽證。某些夏令營和英語
課程所提供的每週課堂時數低於十八小時,這種情況
下的申請人可以使用觀光(B-2)簽證。所有申請學
生簽證的申請人,包括曾經持有學生簽證而要再次申
請的人,都必需透過預約親自前來美國在台協會台北
辦事處。申請人必需提出一份由美國學校簽發的入學
許可I-20表格。申請人也必需能證明有足夠的經濟來
源以支付在美國的學業支出。

申請時請攜帶以下文件到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

有效的護照(持照人需在護照上親自簽名)

一份用英文填妥的申請表格DS-156,並貼上一張照片
。表格上需註明台灣聯絡電話。本地地址可同時用英
文及中文填寫以利確認,但中文地址可選擇不寫。照
片必需是5公分見方,全臉正面面對鏡頭並於六個月
內拍攝,頭頂至下巴需足2.5至3.5公分之間,白色或
灰白色背景的彩色照。

年齡十六到未滿四十六歲之間的男性申請人必需另外
繳交一份用英文填妥的非移民簽證申請表補充說明DS
-157。

一份用英文填妥的非移民簽證申請人聯絡資料及工作
履歷表DS-158。

簽證手續費台幣$3,300元,本費用恕不退還。請預先
至各地郵局劃撥入帳號:19189005,戶名:美國銀行
代收美國在台協會簽證手續費專戶。請每一個申請人
繳交一張收據正本。該收據一年有效。

一份由美國學校簽發的入學許可I-20表格。申請人應
該在第一頁下方簽名。
持有2004年9月1日當天或之後由美國學校核發的入學
許可I-20表格的F,M簽證申請人在申請簽證前必需繳
交SEVIS I-901費用。您必須將您的SEVIS繳費收據交
給領事官員以證明您已經繳了這項費用。所有眷屬簽
證(F-2,M-2)申請人都不必繳交SEVIS費用。有關
如何繳交SEVIS費用的詳細說明請按這裏。

財力證明,證明足以支付在美第一年學費及生活費,
同時會有持續的經濟來源支付所有求學費用。

曾經持有舊護照的申請人,請一併提出。如因遺失或
其他原因而無法提出舊護照的人,可提出一份歷年的
入出境記錄,請向本地入出境管理局申請,地址是:
台北市廣州街15號,電話:02-2388-9393。

最近所就讀學校的所有成績單。(重新申請簽證的續
讀生必須攜帶在美國所有課程成績單。)

全戶戶籍謄本。

若您曾經更改姓名,請在DS-156申請表上註明您之前
的姓名。
如果求學的費用是由他人資助,則申請人應該提供文
件說明其與資助者的關係。申請學生簽證必須要證明
其在原居住地有足夠的約束力,能迫使他在美國學業
完成後會回到自己的國家。

在面談當時只要將護照,申請表格,及I-20遞交給面
談官員。有需要的話,官員會要求其他文件。

(美國在台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