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23 01:14:52葉仔

聖經是歷史?

由舊聞交代事情「始末」:

明報專訊】由《中大學生報》風波捲起的投訴《聖經》不雅事件,昨日再有逾千市民向影視處投訴《聖經》內容不雅,總投訴達1406宗。兩日內有逾千市民投訴,壓力轉嫁至影視處是否會將《聖經》送交淫褻物品審裁處評級。影視處發言人表示,正在研究有關投訴,未決定是否會將《聖經》送檢,但承諾會盡快處理。

影視處發言人表示,按一般程序,處方收到投訴後,會由職員按過往淫褻物品審裁處的案例準則,衡量有關物品是否觸犯法例,再決定是否送交審裁處評級。

發起網站指遭「刑事干擾」

記者昨日嘗試聯絡在網上發起「投訴聖經大行動」的網民「奧賣葛」,「奧賣葛」透過電郵表示,由於「擔心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暫時不會接受採訪。網頁後來又發表聲明,懷疑網站遭人「刑事干擾」。

聲明表示,昨日上午11時開始,有人利用程式自動不斷透過網站發出投訴信,估計是企圖於網站發出大量電郵,影響網站的公信力。有關電郵其後因技術問題,沒有全數傳至影視處。而網站昨日下午已經終止發信功能,呼籲市民自行將投訴信件寄予影視處。

明光社﹕屬無知無聊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形容投訴「幼稚、無聊、無知」。他批評網站的指控並不成立,《聖經》記載歷史,當中確曾出現亂倫事件,但這與贊成、鼓吹是兩回事,當中亦沒有任何性行為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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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是歷史?

聖經信仰與歷史的分別:

請問究竟有沒有人會傻到拿出一部中史書煞有介事「傳道」:
「請相信孫中山,字逸仙,1866年生於廣東。你和你一家必得救」?

如果,聖經是歷史,恐怕基督徒都不用這麼努力傳教吧?

我不是說聖經沒有歷史成份,但如果稱聖經為歷史,就是連信仰與歷史都分不清。

如果「女媧造人」、「嫦娥奔月」不是歷史。
那麼為什麼「神創造天地」、「挪亞方舟」是歷史?

「摩西分開紅海」這說法的性質與「唐太宗逝世後,高宗繼位」這說法一樣?

我不是指一定不可以相信「摩西分開紅海」是事實,但這與「摩西分開紅海」是否歷史是兩回事。

特別你是在回應社會,你要知道一般人是怎樣用「歷史」一詞的。

回應:這樣的信口開河實屬無知無聊。

tackis 2007-05-30 15:46:26

不如,約出來吃飯傾傾這話題吧

海陸風 2007-05-24 01:24:20

感心

數據上的謬誤和邏輯上的謬誤畢竟不同

版主回應
「摩西分開紅海」倒不至於是邏輯謬誤。「摩西分開紅海並且沒分開」卻是邏輯謬誤。即同時是A同時是非A,成為了一句矛盾句。這文章的目的是為了提示大家歷史與信仰可以很有關連,但始終是兩回事。 2007-05-25 01:38:44
海陸風 2007-05-24 00:29:50

以偶的愚見,首先,反對提交聖經審批的論點,最重要的是聖經是否鼓吹不雅,而重點並不在於歷史與否,故昨光社提此的論不能成立。

條例管制包括暴力、腐化或可厭的資料。環觀聖經的情節是否符合以上的情況?這也是值得相確的。不過,聖經並不以這些題材作為中心,而且亦非鼓吹這些題材,故一般而言,亦不應將其評為該類刊物。不過,有關應否進行審批,偶以為這亦有一定的空間。

至於聖經是否歷史,偶不盡認同聖經全是歷史這論調。但我們如何看待故事和歷史,亦是值得探討的地方。

「摩西分開紅海」和「秦坑殺趙二十萬名軍民」
在偶的眼中,程度其實一樣令人咋舌。
「耶蘇用五餅二魚分給千人吃飽」和「隋朝的儲糧足夠三十年用」
如果說前者是荒誕的話,後者不也是一樣的荒謬嗎?
那以色列人(請指正)建造巴別塔,中國人可以建成長城。

希望偶提出這點,可讓大家思考一下,看似不可思議的,其實可以是歷史,當然,偶是不相信前者全然是歷史的一部份。在今天,有關以上偶提出的中國歷史似乎已是定案,似乎也有足夠的考證支持。(雖然偶還是不盡相信)聖經的故事(歷史),到今天仍在繼續考據中。作為研究者,對聖經的事件,是否也應抱著這一種考據的態度呢?

版主回應
說鼓吹,中大學生報是否鼓吹亂倫、人獸就十分值得商榷。問你有沒有想過打劫等於鼓吹打劫?「秦坑殺趙二十萬名軍民」即使不可思議,但不可思議的性質等同「摩西分開紅海」嗎?前者頂多是數據上的誇張,但後者是數據上的誇張嗎?不過,你提出了非常真而且很有意思的一點:我們是不可能100%知道歷史的事實是怎樣的。不過,歷史是可有其他證據佐證的,我們也可以常識推論。 2007-05-24 01: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