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9-20 09:19:04unicorn

語言哲學─指示詞

選讀文章
Kaplan, David (1978), “Dthat,” in A. P. Martinich (ed.), The Philosophy of Language,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3rd 1996, pp.292-305.
其他書目
Evans, Gareth (1981), “Understanding Demonstratives,” in Peter Ludlow (ed.), Readings in the Philosophy of Language, Cambridge Mass.: MIT Press, 1997, pp.717-744.
Perry, John (1977), “Frege on Demonstratives,” in Peter Ludlow (ed.), Readings in the Philosophy of Language, pp.693-715.

4.1 名稱與指示詞
凱普藍(David Kaplan)從專名的處理來比較純粹語意學與羅素的描述詞理論,羅素認為專名具有描述意義,是偽裝的描述詞。純粹語意學則把專名歸入普通名詞。
凱普藍提出的另類語言觀點是,被用在言說中的有些或所有的指稱片語(denoting phrase)不應該被當作所說到的內容之一部分,而是應該被視為一種脈絡因素(contextual factor),用來幫助我們解釋實際的物理言說(如何)有某種內容。
凱普藍表徵一命題的方法是將主-述詞形式中的指稱概念與述詞放在可能世界中,並賦予其真假值。 例如「李四是高的」,由函數P代表「是高的」之性質;「李四」可以視為描述詞,表示為〈‘The’, L〉。整個命題可表徵為:
〈〈‘The’, L〉, P〉

當說話者意圖將指稱片語所代表的對象以一相關的指示詞(demonstrative)加以稱謂時,凱普藍將這種情況說成單一指稱片語的指示詞用法。
「那人是可疑的」中的「那人」(that man)是一指示詞片語,「這個」是張三的東西,「這個」(this)也是一指示詞。

4.2 凱普蘭的指示詞用法
凱普蘭主張可以將指示詞表徵為一函數,這個函數會將世界與時間函映到被指示的項目。
「那人是可疑的」中的「那人」可以表徵為在可能世界w與時間t時的某個人,他是可疑的。用S代表被指示的人,P代表述詞「是可疑的」,這個命題可以表徵為:
〈〈‘The’, S〉, P〉

問題研究
1 凱普蘭如何表徵具有主-述詞形式的命題?(Kaplan (1978: 295-296))
2 凱普蘭如何批評弗瑞格對指示詞的處理方式?(Kaplan (1978: 298))
3 凱普蘭的指示詞用法與多內藍(Keith S. Donnellan)的指謂用法有何不同?(Kaplan (1978: 302))

FROM:林景銘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