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29 10:29:27Morris

健全銀行體質 從風控著手(中)

■蔣沛霖
銀行業面對低利差、產業出走、高度競爭、一窩蜂模仿、呆帳高、資本適足性的壓力,銀行業者及主管機關皆須思考下一歩該如何走?方能將台灣銀行業從紅海中脫困。
1.國內銀行間合併或外資之資金挹注
為了脫離紅海,其實許多銀行經營者,一直在尋求解決之道,最直接、最快速的方法就是尋求外援。通常其目的及類型有所不同:
■策略聯盟 各取所需型: 透過策略聯盟或資金挹注,銀行可以改善財務結構、打銷呆帳、引進新技術;外資則可以賺取投資利得、顧問費,各取所需。
■難忍競爭 見好就收型: 經營尚佳,但覺大環境不佳、競爭過於激烈,投資與報酬不對等,見好就收。
■經營不善 無力回天型: 經營者認真經營,但缺乏資金、策略及人才,多年來飽受不良放款之影響,導致經營難有起色。
■跨業經營 逃之夭夭型: 跨業經營,本業通常經營的不錯,想增加銀行版圖,一圓銀行家的夢,跨業到銀行,才發現銀行經營與想像的不一樣,想逃之夭夭。
■人謀不臧 胡搞瞎整型: 銀行金庫通私庫,放款毫無章法,無視法律之存在,早已成主管機關之眼中釘。
讓體質佳、風險管理能力強的銀行購併其他銀行,一來可使銀行的數量降低,減緩overbanking的嚴重性;二來使台灣銀行整體的素質及風管能力向上提升,減少因競爭而不顧風險的業務策略發生。
此外引進外資也是個不錯的方法,儘管外資個個不懷好意,不論其是套利也好、撿便宜也罷、亦或長期投資、佈局大陸,外部資金之挹注可暫解國內銀行業燃眉之急。

2.主管機關透過新巴塞爾協定之第二根支柱:
■監理非萬能,業者當自強
今年五月一日起,主管機關可拿著新巴塞爾協定第二支柱之尚方寶劍,檢查銀行訂價是否適當,若有殺價競爭之情事,將要求改善或補提資本,主管機關此舉立意良善,且國外亦不乏先例(如美國之主管機關就將訂價方面之檢查列入檢查手冊裡面),但似乎僅能治標而無法治本,不然美國最近也不會頻頻發生次級房貸業者(Subprime mortgage lender)倒閉事件(2006年初至今,逾20家次級房貸業者倒閉或尋求買主),銀行經營所衍生之問題,不全然單靠主管機關就能解決的,尚須銀行從內部深層的改善才行。

■差別訂價易、落實執行難
美國金融監理理應相當成熟,為何還會發生次級房貸風暴的事件呢?「競爭激烈、放款策略過度寬鬆」仍是主因,次級房貸係針對信用較差的借款人放款,甚至有些業者如新世紀金融公司(New Century Financial Corporation),對於無法提出收入證明的人也可提供房貸,這類貸款風險本來就很高(一般都是承作消費者信用評分低於640分以下者),雖部分業者(如表一,Countrywide)充分利用消費者評分(FICO)、繳款歷史、房地產座落區域、負債收入比率(debt-to-income ratio)對客戶進行風險分級,再輔以不同的貸放成數(loan-to-value),給予「差別訂價」及「放款額度」,理應符合風險訂價(risk-based pricing)之要求,然而大環境之變化,如房價泡沫及利率走升(美國聯準會FED過去三年連續升息17次),銀行之授信策略就應該隨之調整,如降低貸放成數、調整負債收入比、調升信用評分門檻等,以避免因大環境變動所產生之違約風險,不過往往當局者迷,通常違約風暴發生前夕,放款業務之名目績效表現都不錯(因為未將風險完全反映到損失準備中),因此要銀行本身對業務踩煞車談何容易。
表二係從美國前20大次級房貸業者挑選5家來比較,其平均之FICO介於621~639分之間,信用品質遠低於中位數723分,平均貸放成數也相當高,皆超過8成,面對低信用品質的客戶,若採取寬鬆之授信政策,如低頭期款、寬限期、高負債收入比,一旦房價下跌或聯準會利率調升,借款人無法繳付利息而發生違約的情況將隨之引爆。
(作者任職於金融機構,FRM)
(經濟日報96.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