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01 01:07:21夢想家 黃湘
心法
五位百法:
1. 心法:
心為作用的主體,萬法的根本。
心法有八,即眼、耳、鼻、舌、
身、意、 末那及阿賴耶等識。
心即是『識』,亦名為『意』,
在唯識學上,此三個名稱可通用。
六波羅蜜經十云:
集起說為心,思量性名意,了別義
為識,是故說『唯心』。
五位百法:
1. 心法:
心為作用的主體,萬法的根本。
心法有八,即眼、耳、鼻、舌、
身、意、 末那及阿賴耶等識。
心即是『識』,亦名為『意』,
在唯識學上,此三個名稱可通用。
六波羅蜜經十云:
集起說為心,思量性名意,了別義
為識,是故說『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