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30 11:11:18團體服達人

制服,團體服,團體制服立院初審 勞工超時工作公布企業及負責人姓名

制服,團體服,團體制服立院初審 勞工超時工作公布企業及負責人姓名
 更新日期:2011/04/21 17:16 呂欣憓 
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今天(21日)初審通過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大幅提高對雇主違反勞基法的罰鍰規定。如果勞工超時工作、沒有獲得該有的假日時,雇主最高將被處以新台幣30萬元的罰緩,不僅比現行罰款金額高了5倍,而且勞委會可以視情況公布企業名稱及負責人姓名,以達到嚇阻效果。


趕在51勞動節前,朝野立委和勞委會聯合送給勞工大禮。草案大幅提高對雇主的罰鍰,如果勞工超時工作、沒有獲得每週至少1天的例假、國定假日沒有放假等,雇主將被處以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鍰,最高罰鍰整整提高5倍。


而女性勞工在懷孕或是哺乳期間,不得從事夜間工作,如果雇主違反規定,將被處新台幣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的罰鍰,比起原先的罰鍰提高了3倍。假使雇主違反相關規定,除了罰鍰外,還將被公布企業名稱和負責人的姓名,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呼籲企業善待勞工。王如玄說:『(原音)如果像超時加班的情況,以前在勞基法相關規定,可以處新台幣6千元以上、6萬元以下的罰緩,現在可以處到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緩,而且可以按次連續處罰,直到他改善為止,更重要是我們增列公布姓名條款,如果企業廠商讓勞工朋友超時加班,不給加班費,甚至於違反勞動基準法其他相關規定,都可以公布姓名,對企業一定會造成傷害,也呼籲企業朋友珍惜羽毛,千萬不要違反勞基法相關規定,要善待勞工朋友。』


法案也規定,如果雇主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委會的勞動檢查,將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鍰。另外,由於日前建教生和技術生受到剝削的新聞頻傳,草案也修正讓建教生等適用相關的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