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10 12:35:59Jessie 玲

※熱愛生命~拒絕酒駕!


法國文學家--雨果說;

生命固然短暫,我們卻常常漫不經心地浪費時間,

使生命更為短暫。

最近酒醉駕車撞傷人的意外頻傳,

法律卻沒有一條嚴格規定酒駕肇事的罰則

導致鴕鳥心態,反正;喝酒開車上路不一定會被抓到。

這心態,真是要不得啊!

台灣就是要呼應民心,為了某些選票不敢得罪人民

而使錯誤一度再犯。

香港酒駕撞死人最高重關15年

大陸依酒精濃度高低區分可關15天

而我們呢?

還可以花錢交保候傳

傳啥麼東西啊?

酒駕撞死人,直接判刑關起來就好了呀。

還顧慮啥麼呢?

顧慮情ˋ理ˋ法嗎?

那對於酒駕肇事者,他們有替對方著想嗎?

自己不愛惜生命就算了,何必傷害無辜人民性命?

吊銷駕照ˋ罰金,好像起不了作用

假如人人自律就不需要大費周章臨檢,浪費國家資源。

但是;這是不可能的,管你啥麼東西,

反正;我爽就好了,"別人"怎樣不關我的事。

拜託;真的要好好管教那些喜歡喝酒開車上路的人。

不要在危害別人的寶貴生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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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怪王子 2012-06-19 13:58:18

我覺得酒駕要重判才對~!!!!
不然那些受害者太無辜了!!!!

版主回應
本來就是!!!
要有魄力的好好處裡酒駕肇事者.
嚴力處分!
2012-06-19 22:56:14
∞玄滕∞ 2012-06-15 22:47:26

本人是主張法理情,所以有時候遇到事情常常大家覺得我不近人情,很難搞!

版主回應
執事者對於事情角度看法不同,
所做出的決定未必能符合~法 理 情....
真的很難搞.
2012-06-16 12:00:06
ivy 2012-06-11 11:24:44

沒錯
拒絕啦~
最近發生好多件這樣的憾事
真的不要再喝了呀!

版主回應
對~~要拒絕~ 2012-06-11 12:3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