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面夫妻愛女如寶 拐2少女強迫賣淫
27歲張姓嫌犯經營地下錢莊暴力討債,還控制2少女強迫賣淫,警在現場起出帳冊等證物。(記者黃淑莉翻攝)
假面夫妻愛女如寶 拐2少女強迫賣淫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dec/29/today-so2.htm
網路交友 羊入虎口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2名13歲國二少女經由網路交友結識27歲男子張耀文後,竟羊入虎口,遭軟禁、逼賣淫,曾一天接客10次,因下體疼痛、出血,少女想休息,張嫌逼她們用潤滑劑再上陣接客;警昨奔張家逮人時,見張妻呵護2個月大的幼女,當場痛斥「要想想你自己也有女兒!」
騙少女母親會幫她管教女兒
警方調查,張耀文經營地下錢莊,被害人無力還債時,就指揮少年持棒砸毀其車或電話恐嚇,致被害人有家不敢回;還兼營應召站,去年透過網路交友,誘騙台中許姓國二少女,許女的父母離異,張嫌還裝好人,騙許母「妳放心,我會送她去泡沫紅茶店打工,還會幫妳管教她」,沒想到卻是逼少女賣淫。
令小弟與少女談戀愛綁住她
警方表示,張嫌與邸姓妻子將許女軟禁在租屋處,並令小弟與許女談戀愛,用感情束縛少女,還叫許女藉口「賺錢輕鬆」再誘她的張姓女同學一起下海。
警方指出,張嫌將少女載到摩鐵接客,一次收費3500至4000元不等,但少女只拿到1000元,張嫌甚至和斗六市大學路一家「養生館」合作,少女最高一天接客10次,苦不堪言。
據了解,少女曾下體流血,拜託張嫌讓她們休息,張嫌竟叫她們甪按摩棒練習,疼痛時再用潤滑劑繼續接客,張女的父母得知獸行,在警局斥罵張嫌「不是人!一定要告死你!」
雲林警方昨兵分多路押回張嫌夫婦、護膚店蔡姓老闆夫婦及成員共8人,張嫌在警局時態度惡劣,還怒視小弟,威脅他們不能供出其犯行,員警痛斥他要想想自己也有2個月大女兒,訊後依組織犯罪、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等罪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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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不會設身處地的想
明明自己就有女兒阿
不可思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