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12 20:44:03司佳
反性剝削聯盟 應罰嫖不罰娼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112/1/1utg6.html
反性剝削聯盟 應罰嫖不罰娼
更新日期:2009/11/12 14:05 (黃悅嬌報導)
反性剝削聯盟今天批評內政部將朝「性工作者除罪、除罰」方向修法,也反對設專區管理,唯恐如此將讓台灣在販賣女體上領先全球,也將讓台灣成為合法掩飾非法的犯罪溫床,聯盟主張仿效瑞典罰嫖不罰娼、也反對性產業合法化。
由勵馨基金會等多個婦女團體組成的反性剝削聯盟上午召開記者會,肯定大法官會議宣告「罰娼不罰嫖」規定違憲,但對內政部將朝性工作者除罪化並設專區方向規劃,提出強烈質疑。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康淑華指出,專區管理無法有效管理性產業,過去華西街的公娼專區就是最好例子 。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強調,由於賣性者多因經濟匱乏而從事性交易,因此他們主張罰嫖不罰娼,但反對性產業。
反性削剝聯盟出,瑞典在一九九九年通過罰嫖不罰娼並嚴懲剝削的第三者法律後,二00三年估計實際經常從事性交易者降為一千五百人,不但減少性交易市場規模,也減少人口販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