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2 15:19:02老衲
密室連續感情傷人事件(下)
看標題就知道我要接著說什麼了吧。
很多人都覺得這個事件爆發出來以後,證據是要什麼有什麼,檢警調查媒體反應速度反應迅猛,戰火延燒不斷,彷彿一切都是有預謀的,足證這起事件是設計過,並且犯案相關人等心機頗深,演技很好。
也就是陰謀論。
或者我們也可稱之為偵探小說式推理達人思維模式。
這樣夠點題了吧。
本症狀又俗稱妄想症。
且不說他們推論過程是否愚蠢,是不是握著零分證據說十分話。得出的最終結果總是有五成可能性是對的。
畢竟結果要嘛是真的要嘛是假的。
就像丟硬幣一樣,猜得夠久早晚會有正面。
而這次,毫無疑問,裡面必然有一點是真的。
就是心機重。
而且不是只有一個心機重。
而我要說的恰好就是,如果遇上這種情形,請你務必心機重。
最好心機比他們都更重。
好,重複夠多次了。
這裡說的心機重,並不是一種負面評價,而是正面的。
請回顧本次標題。
密室連續感情傷人事件。
是的既然說了連續,表示作案方是有經驗的老手,而連續的意思表示作案可能是有M.O.的,也就是作案模式。
都開發出模式了,心機能不重嗎?
同時他的模式是感情。
能謀奪感情,以感情威脅者,心機能不重嗎?
同時,案發地點在密室。意思就是除非是羅某那種多人運動的感情,諒必室內只有當事者雙方。
換言之,這樣的傷人,大略是武力優勢方打擊武力弱勢方。
甚至至大力打擊。
而對武力優勢方來說,
To beat or not to beat,
It is Not a problem.
因為對他們來說這不是文學,而是武學。
所以怎樣渡過危機,全靠心機。
請你務必心機重。
這也是為什麼性侵害的判定會從「必須進行最大程度反抗」演化為「有進行合理反抗」再到「即使沒有反抗也算數」或「必須取得正面同意」的理由。
因為有優勢武力,或有其他能造成威脅或足以凌駕個人意志之手段時,暫時屈從是合理的策略選擇。
用以最大程度減傷。
但這不表示他屈從完了以後不可以偷偷尋機反抗。
這個過程你當然可以稱之為心機重。
越重越好。
命才好保。
然而,在那個當下,當事者只有兩個,同樣,我們依舊排除羅某的MMO(大型多人線下)感情互動模式。
你要如何證明你沒有同意,或你的同意是經過某些手段因而個人意志被扭曲的呢?
留下證據和蒐集證據。
偷偷的。
然後脫離險境以後再拿出來。
同時,你還知道威逼自己的物件還在對方手上,在舉證後很可能遇到打擊報復時,該怎麼反制呢?
迅雷不及掩耳。
在他報復前用足夠快的手段徹底壓制。
不是嗎?
我只是想說,這種狀況,心機重和有預謀是不可以劃上等號的。
請不要用你的偵探小說式推理達人思維模式純憑想像一推三千里。
有證據另議。
事件真偽留給證據說,我不再多說。
我只是要說:
當個心機婊,總比沒命好。
當然你也可以選擇採取進行最大程度反抗。
不強迫。
上一篇:密室連續感情傷人事件(上)
下一篇:萊豬二三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