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22 17:42:01Coolon

一段離奇的案件


很奇妙的,在職場上總是會莫名其妙的要到警局、法院的阿

第一次是因為遇到公司股東鬧翻,被瘋狗咬到,

所以上了法院。昨天的這一次是因為自己太常網拍,

所以只好到處去當證人,偵九隊&派出所,

唉~花費了我一天的時間。

既然這是這麼特別的事情,當然要好好記錄一下,

將來可以再給他回憶一下囉!

於5/06晚上約9點~9點30分,在雅虎拍賣網發現有人販售GF350點只要250元
本案以侵佔罪報案

過程中依公司指示未提到第一X卡的字眼,

僅以公司發現雅虎拍賣有賣家出售未上市的GF卡,請求警方進行偵查。




因為我們有許多資料尚未齊全,所以偵九隊陳義宏專員希望我們能夠在5/12以前補齊。

(他將下週一~三將南下嘉義,辦另外一件有關RO的案件。)



偵九隊表示,根據以往的經驗,這種敢把個人資料寫出來的,一定是盤商,

抓到了以後,他可以說他是跟大陸那邊買來的,不知道他們的貨源。

所以,這樣沒有多大效用,所以偵九隊希望我們提供被盜賣最起初的幾筆儲值資料,

來直接找出源頭,也不排除是我們的卡號資料庫被幹走或是產生程式被破解。

備註:報案人需準備的文件如下

1.報案委託書(代理告訴授權書、委任狀)

2.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

3.商品銷售權證明(證明GF卡為XX代理銷售)

4.商品未上市證明

5.目前已遭盜賣的損失(提供儲值記錄、與儲值使用明細..等等)

6.與賣方交易付款之證明(這個部分OO會將存款簿的資料印出來)

7.提供被侵佔之實體商品樣品(讓檢察官認識什麼是GF卡)

8.資料庫異常狀態LOG檔(如果有異常時就需提供,因為偵九隊還宜我們的資料庫可能被入侵。)



以上,就是此事件的大概情形。


不過網站還是有另外一個賣家,

該名賣家更便宜,350點只需200元

付款完成後,他會給一組帳號,內有350點(讓玩家自行匯入遊戲帳號內)
本來以為事情就這樣結束了,沒想到晚上10點又接到電話,

又要我去中興派出所作證,天阿~真是有完沒完阿

不曉得要時候會不會又要我出庭,真是夠了!!

去到那裡才發現嫌犯(賣家)其實滿斯文有禮的,

也果然沒錯,他的東西真的是以140元向大陸人買的,

還有匯款資料可以證明。

原本是以賣遊戲幣為主的他們,接觸這個生意的時間也不長。

而且他們還是智遊網的的愛用者呢,我們的顯示利印功能,

就是他們的主要需求之一。

他們用RO幣→換智遊卡→換GF卡→出售牟利

真是辛苦,而糗最讓人佩服的事他們的工作室,

還有申請營利事業登記證呢!

難怪他們會說沒想到乖乖繳稅還會被抓!!



現在,整件事情還沒落幕,追查不到源頭,

根本還是不能確定,卡密是在那個階段洩漏出去的。

資料庫被破解
子公司人員洩漏
母公司人員洩漏
工廠洩漏
都有可能,不過個人比較傾向於第一個。

就讓大家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