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American Way】
今天早上的新聞看到這句話,是美國一位共和黨議員在被問到對解封的看法時說的:
“It is always the American government's position to say, in the choice between the loss of our way of life as Americans and the loss of life, of American lives, we have to always choose the latter.”
翻譯大概是這樣:
美國政府的立場始終是說,在喪失我們作為美國人的生活方式與喪失美國人生命的選擇之間,我們必須始終選擇後者。
意思就是美國人的生活方式比生命更重要。
我一直都對所謂的「美國人生活方式」不以為然。買無法負擔的房子然後房貸一輩子都無法還清,風光地開名貴車子但其實是咬著牙租來的,每個月付上百元的固定娛樂開銷(手機月費、電視頻道)可是每週銀行戶頭都只剩幾十塊錢。當然也有消費習慣比較好的人,但上述情況絕對是常態。聽過借錢來養狗的嗎?我也是來美國後才長了知識。以前我不知道什麼叫take equity out of the house,後來才發現這樣做的人比比皆是。Take equity out of the house就是把已經付的房貸再借出來,在房價上漲時尤其常見,借出來的錢可能拿來翻新房子、蓋游泳池、或者純粹拿來買東西。總之,美國人為了維持他們的「生活方式」,會先想盡辦法借錢,在遇上任何財務困難時,「透過改變生活方式來減少開支」這樣的想法,似乎從未出現在選項中。
這種一遇到突發狀況便捉襟見肘的情況,我原本以為只是中低收入才容易發生,後來發現我錯得離譜。賺越多花越多的人到處都是。一個年收入五萬多美金的技師,太太也有上班,兩人最大的興趣是vapor,每個月花幾百塊錢享受,領到年終獎金就再多買一些,但每隔一段時間就聽說戶頭只剩兩位數(有一次剩9元XD),必須跟老闆提早領取薪水,否則沒錢買菜,完全本末倒置。另一個雙薪家庭,夫妻兩人加起來年收入接近十五萬,在佛羅里達算是可以過得非常舒服的中產階級。他們喜歡住大房子,又要地段不錯的,金融風暴前買的房子在先生失去工作後沒辦法付房貸,房子後來被拍賣,他們也進入為期七年的破產期。期間他們一直租屋,但因為對房子要求的執著,每個月租金都要近三千美金。平常小孩和寵物的開銷當然少不了,也有過因寵物生病而付不出房租的經驗。太太又很注重各個節日和生日的慶祝,必定大肆舉辦派對、用心佈置,其他像是去主題樂園玩、拍藝術照等等「為孩子留下美好回憶」的事,不但一樣也不可少,頻率也不能太低。破產期結束後,他們馬上買了一塊地,蓋更大的房子,太太也以換車為由,租了一輛賓士的SUV。以下陷入另一個循環。
政府(或某些政客)為什麼如此迫切地希望讓大家回去上班,就是因為有這麼多優先順序錯誤的固定開銷(或把非必要支出當成必要)。美國人非常以他們的生活方式為傲,這我能明白,但是把它的重要性擺在生命之前?還不如先教教大家如何節省不必要的開支。
(寫完後又想了一下議員說的話,其實有些「生命誠可貴,自由價更高」的感覺。美國人確實一向以身為自由國家為榮,包括擁槍的自由、包括不戴口罩的自由。不過這說下去又沒完沒了,還是以後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