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12 10:47:00ming

執行封路技術篇(北4)

1.管制兩點
封路管制地點「龍鳳谷遊客資訊中心」與「禪園」,此二地均有警車巡邏勤務經過,透過清晨巡邏箱簽到的同時,警局可以將「路障」與「活動標示牌」設起,並在路面上放置角錐。一般警勤執行酒駕攔檢,或進行道路調撥也無須過多人力,與道路調撥勤務相較實在簡單輕鬆;萬一政府單位無法支援此項勤務,我只能說是懶到不行吧,那也還可以交由義交值勤,將道路路障設起。重點是市府必須點頭同意此路段的合法變更。

2.車輛改道
管制點控制好之後一且車輛均無法進入,自行車部分可以考慮開放「禪園」騎上「龍鳳谷」遊客中心單向通行,因為這樣比較無車速過快之虞,至於反向下坡路段則還是要管制自行車下坡,以免釀生意外。
其他車輛包含公車都不影響,可由北側泉源路繞道執行,也許路途稍遠,但是替代路線相對筆直和利於車行,因此不見得會較耗油或耗損車輛性能。
 
3.
管制時段建議暫時配合週休二日推廣休閒運動,週六下午段、週日整日為主(一不做、二不休啦,徹底一點好了),建議時間應該拉長,以吸引較遠地區前來的市民。(到底誰會來?誰要來?怎麼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