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19 15:45:35nyjunko ~ 紐約尋子

酒駕! 連乘客一起罰

日嚴抓酒駕 駕駛乘客都罰

聯合新聞網
更新日期:2007/09/19 07:30 記者:東京特派員陳世昌/十八日電

台灣人廿一日起可持台灣駕照在日本上路,日本剛好要在上路前兩天的十九日修改「道路交通法」,加強取締酒駕,台灣駕駛人要格外當心。

日本國土交通省說,修法當然不是針對台灣觀光客,而是近年日本酒駕肇事者愈來愈多,因而修改法令加強取締。

日本新實施的「道路交通法」,除了加強對酒後駕車的處罰外,還新增「搭乘罪」,今後凡搭乘酒駕者所駕車輛者,也要一併受罰。

新交通法規定,醉酒駕車的懲罰加重為「五年以下徒刑或一百萬日圓(台幣廿八萬八千元)以下罰款」。飲酒駕車的懲罰,加重為「三年以下徒刑或五十萬日圓以下罰款」。

日本交通法的解釋,「飲酒駕車」是指駕駛的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一五毫克,較台灣的○‧二五毫克更嚴格;「醉酒駕車」則指駕駛因酒精影響無法正常駕車。

新法也規定,明知駕駛飲酒仍主動搭乘其車輛者,觸犯「搭乘罪」,在醉酒駕車和飲酒駕車時,將分別受到「三年以下徒刑或五十萬日圓以下罰款」和「兩年以下徒刑或卅萬日圓以下罰款」的處罰。

取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918/2/ksm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