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23 14:08:27nuhai

事情的處理態度

 

        下午第二節才一下課,班上幾個孩子領著五年級的兩位姐姐來辦公室找我,說是我們班的小曄踩了人家姐姐的眼鏡,為了要釐清事情的真相,我採取的做法是我要聽完各方人員的說法,再來做出判斷。

 

        因為事情發生的時間是體育課,兩班的孩子都是在操場上上課,而當時的情形與發生的情況,我們只能去拼湊孩子們的說法來還原真相,就好比是警方在辦案時,要重建現場一樣。問題是,五年級的姐姐是聽了她班上的同學說:「有人說看到你們班的小曄踩了我的眼鏡。」這個句子要釐清的地方就是那個「有人」,因為這個是很重要的人證,接著下來才是那個「踩了我的眼鏡。」焦點不可以模糊掉,一旦我們將事情都強化在「眼鏡」本身,那麼就是將小曄給定罪了,重點不在於小曄是否要去做賠償的動作,應該是要將焦點擺在正確的位置上,也就是要將事情釐清,可是,這一點卻常是孩子,甚或是老師會犯下的錯誤。

 

        我與班上的孩子和五年級姊姊逐步地討論事情的發生,姐姐說:「我原本把眼鏡放在椅子的最裡面,後來我們班有去挪水壺。等我去拿眼鏡的時候,就發現我的眼鏡上有刮痕,而且眼鏡就不在原來的位置上。有人說你們班小曄本來要踩,後來被別人給阻止了。」我再追問,那眼鏡的位置移動真是我們班上的小曄搬動的?小曄在我們身邊一臉茫然的樣子,我想他可能都沒有發現他自己被人投訴吧!姐姐又說:「我同學說要用洗碗精洗,結果我還是沒有把上面的痕跡洗掉。本來我的眼鏡邊條垮垮的,我後來有再把它轉緊。」聽到這裡,基本上我們可以看出姐姐的擔心與她很聽從他們班同學的意見,只是姐姐似乎將焦點直接就是放在眼鏡上,她現在是要找出誰是破壞她眼鏡的人,她的直接認定就是我們班小曄。

 

        小曄的第一反應是:「不是我,我根本沒有踩到她的眼鏡。」孩子很本能地會往保護自己的地方走。其他同學的說法也很不一,一下說有看到,一方又說沒有看到,但是,大致上的共通說法就是:「我們是在那裡休息。」好的,事情有個共通點就是眼鏡和我們班的同學是在同一個區塊,但是問題是,誰去挪動了眼鏡?這一點卻是沒有人證與物證去釐清的,我亦請姐姐去思考這個問題,而不是直接就說:「『有人』看到小曄要踩我的眼鏡。」況且,小曄若是真有要踩的動作,可是她不是說被阻止了嗎?這「與小曄踩了我的眼鏡」的事實是相反的。

 

        我亦還拿出了東西模擬了操場階梯的形式,並且把眼鏡擺在階梯最裡面的位置,我問:「如果這個眼鏡是擺在最裡面的話,可是妳們發現它的位置是在中間。」姐姐又說「眼鏡有掉到下一階去。」那重點就來了,那到底是誰去移動的?眼鏡是靜物,並無能力會自己掉下去,那眼鏡上的刮痕就是在移動的過程中產生的,現在只要去釐清誰去移動的,是她們班在搬弄水壺時去動到了眼鏡,還是我們班休息時間刻意去拿眼鏡呢?如果是小曄刻意去搬動眼鏡,那休息的同學就可以做見證,但是大家卻說那個眼鏡是在休息的時間就看到在中間的位置上了,所以,便可以去推測出,眼鏡或許在我們班休息前就被挪動了。姐姐應該也在思考這個問題了,並不是我去袒護我的學生,只是這個問題真的要很小心的處理,賠償事小,是不能夠去誣賴或是冤枉人,如果帶著直接批判去處理這件事,這並不是處理事情的態度。

 

        身為教師,我們對於學生的處理態度,不能夠一昧地擔心家長的反應會是如何。我不否認現在家長的觀念及態度,的確是會影響到教師的判斷,家長動不動就要訴諸法律的態度,真的是讓在第一線處理學生的教師動輒得咎。只是,教育真是個良心的事業,家長自己更要去體會這一點,自己的孩子是寶貝,其他人的孩子也是各家的寶貝,不能因為這樣的寵愛去影響到了正確的道德價值。孩子是可以教的,透過事件的處理去引導他們走向正確的價值判斷,教師的效能即在這一刻可以發揮,如果大家真把教育界當作是服務業來看待,那麼台灣教育的品質會有多大的效果產生,我想大家都心知肚明,將來這些社會的棟樑可能就會在根本上有所動搖與腐蝕。沒有人願意自己的孩子在校園裡受到傷害,只是,家長亦要多去想一想,有時候對於校園給予過多的期望,事實上自己的態度也應該要符合現今教育的期望才行。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