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12 13:00:00法院刊登小幫手

刊登法院公告 財團法人、社團法人解散 登報 | 02-2367-5881

 

財團法人解散 社團法人解散

一、法人為解散登記之聲請人,由清算人簽名或蓋章,並加蓋法人印信。

二、法人解散登記之原因,可決之程序與日期及清算人之姓名、住所,可記載於聲請書其他事項欄內。

三、法人解散登記附送之文件:

辦理社團法人「解散」登記

1.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解散之公函影本。

2.章程一份並加蓋法人印信

3.證明解散事由之文件

4.清算人資格證明文件(選任清算人之會議紀錄及清算人之國民身分證影本或戶籍謄本)

5.法人資產負債表、財產清冊

6.清算人已向法院就任聲報之證明文件

7.清算人就任同意書

8.清算人印鑑式正本二份

9.法人登記證書原本(法人登記證書原本須繳回)

辦理財團法人「解散」登記

1.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解散之公函影本。

2.原經主管機關驗印之捐助及組織章程影本一份

3.證明解散事由之文件

4.清算人資格證明文件(選任清算人之會議紀錄及清算人之國民身分證影本或戶籍謄本)

5.法人資產負債表、財產清冊

6.清算人已向法院就任聲報之證明文件

7.清算人就任同意書

8.清算人印鑑式正本二份

9.法人登記證書原本(法人登記證書原本須繳回)


清算人任免 清算人變更登記

一、清算人任免或變更登記,由現任清算人聲請,並加蓋法人印信。

二、聲請登記之內容,應載明註銷原清算人姓名、住所,變更登記為新清算人姓名及住所,並應附送下列文件:

辦理社團法人「清算人任免或變更」登記聲請時應檢附的證明文件

1.章程一份並加蓋法人印信

2.決議任免、或變更清算人之會議紀錄

3.清算人已向法院就任聲報之證明文件

4.現任清算人就任同意書應記載其願就任之意思、清算人姓名與住所、就任日期。

5.清算人印鑑式正本二份

6.清算人就任後所造具之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

7.前項資產負債表及財產目錄經承認之證明文件

辦理財團法人「清算人任免或變更」登記聲請時應檢附的證明文件

1.原經主管機關驗印之捐助及組織章程影本一份

2.決議任免、或變更清算人之會議紀錄

3.清算人已向法院就任聲報之證明文件

4.現任清算人就任同意書應記載其願就任之意思、清算人姓名與住所、就任日期。

5.清算人印鑑式正本二份

6.清算人就任後所造具之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

7.前項資產負債表及財產目錄經承認之證明文件

清算終結登記

一、清算終結登記,由清算人聲請。

二、聲請登記之內容,應載明民法第四十條第一項所定清算人執行職務之情形與清算終結之年月日,附送下列文件:

辦理社團法人「清算終結」登記聲請時應檢附的證明文件

1.章程一份並加蓋法人印信

2.清算後之資產負債表及財產目錄

3.法人於清償債務後,其賸餘財產業經依章程之規定處理或已歸屬於法人事務所所在地之地方自治團體之證明文件

4.清算各事項已得承認之證明文件

5.清算完結已向法院聲報之證明文件

辦理財團法人「清算終結」登記聲請時應檢附的證明文件

1.原經主管機關驗印之捐助及組織章程影本一份

2.清算後之資產負債表及財產目錄

3.法人於清償債務後,其賸餘財產業經依章程之規定處理或已歸屬於法人事務所所在地之地方自治團體之證明文件

4.清算各事項已得承認之證明文件

5.清算完結已向法院聲報之證明文件

全國法院公告刊登【公告王】

竭誠歡迎來電洽詢,會有專人為您解說並服務。

電 話:(02)2367-5881

傳 真:(02)2367-5882

Emailad@ntk123.com.tw

網址:http://www.ntk123.com.tw/

營業時間:週一~週五,早上9:30~下午6:00

法院公告:

各地方法院簡易庭、公示送達、公示催告、民事裁定、民事判決、本票裁定、法人設立登記、法人變更登記、強制執行、拍賣公告、法院法拍屋公告、減價特別拍賣;祭祀公業、限定繼承;宣告死亡、失蹤人口、提存所公告、夫妻分別財產制離婚公告(國內版或海外版)

一般公告:

法人籌備會、公司解散/清算、股東臨時會公告、股東股權變動公告、股東常會議案公告、董事會公告、公司增資公告、公司減資公告、祭祀公業、拒不過戶聲明啟事。

遺失公告:

學生証遺失、提單遺失、發票遺失、畢業證書遺失、身分證遺失、遺失登報作廢;海外版公告。

營業廣告:

尋人啟事、徵婚啟事、道歉啟示;懸賞啟事、遺失啟事、遷移/喬遷/搬遷啟事、訃聞啟事、謝啟啟事、更正啟示、報頭下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