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12 14:03:00NoviaHuang

第四權的高度

最近很多朋友向我抱怨,媒體受到打壓,甚至被貼上統媒標籤,是因為媒體失去了人民的信任,因此要解決這個根本性的問題,媒體必須反省如何失去了信任。

從一個讀者,變成一個記者,無可諱言,我認為當今的媒體確實有很多缺陷,亟待反省。但問題是,誰有資格來當監督與裁判?是否因為媒體很爛,就給了當權者合理的藉口,可以義正辭嚴地主導發動所謂的媒體改革?

就像執政黨目前主要的策略之一,是把國會塑造為亂源,因為國會像動物園,立委總是在無理取鬧、帶頭闖禍,因此形成了一個順理成章的邏輯,只要發生任何讓民眾討厭的窩囊事,箭頭全往國會指準沒錯,反正,這群可恨的渾蛋再多製造幾個麻煩也不足為奇。

因此游揆因為立委罵他無賴政客,揮揮衣袖帶著內閣在院會中退席,絕對不是在顛覆憲政體制,而是在「對抗惡質的國會」,因為特定立委質詢有瑕疵讓議場竟日空轉的閣揆,不需要有一絲絲不負責任的羞愧感,因為他是勇於槓上立委的英雄。

但從憲政脈絡思考,可以由閣揆來裁量要不要接受爛立委的質詢內容嗎?爛立委可以合理化行政權迴避立法監督嗎?

這是一個很弔軌的政治現象,從民眾感受來看,答案當然是肯定的,因為「用膝蓋也知道那些立委是豬頭,質詢在作秀,政務官可當然以要有風骨,不隨他們起舞」
但從政治學角度來看,答案就是不行,因為遊戲規則是這樣定的,爛立委也要用民選機制來淘汰,任憑再怎麼高尚的政務官,也不該反客為主。

同樣地,不少媒體是很爛的,所以很多政治人物現在也學會了,講錯什麼話立刻說是媒體寫錯、媒體斷章取義、偏頗媒體構陷,當然很多時後確實是這樣,但很多時候,根本不是這樣,民眾還是深信不疑,因為「媒體就是爛,不被信任活該,媒體就是亂象,要好好檢討」。

於是在一片討伐爛媒體的聲浪中,界線就模糊了,媒體人人得而誅之,政府帶頭撻伐,更變成一種「相對的權力」,媒體可以選擇對政府的立場,為何政府不可以選擇對特定媒體的立場?

從民眾觀感來看,理所當然,但從第四權的角度來看,這個推論是似是而非的。媒體需要檢討,與第四權和政府間的關係,是兩回事,任何民眾都有權利痛罵媒體、退報、拒看,但如果由政府來檢討、評價媒體,媒體如何維護第四權的高度?當結構與體制被破壞了,即使未來出現了真正好的媒體,也難以運作。

民眾可以用選票杯葛很爛的國會議員,但不該把立法監督機制一併視為敝屣,民眾可以用市場機制淘汰偏頗的媒體,但不該唾棄辛苦建立的輿論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