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03 23:10:550613

很好

旁觀一個人 逐漸瘋狂
可以算有趣嗎?
還是非常嚇人?
不知道你做何感想...

寫這樣的東西
其實對其他人幾乎完全沒有意義
有的只是喃喃自語的自己跟自己
原來Skinner是個溫厚的白痴..
原來我也只是個莫名奇妙的笨蛋
老毛病又犯嚕~ 是個怎樣都學不乖的笨蛋
不知道是病了 還是妄想自己病了
然後還心虛的堅稱”我好的很~”

消失吧
要消失 就要認份的 安靜不吵鬧的
做好萬全的消防準備~
就算一個人到另外一個世界生活
也要好好的 準備好我的堅強,牙刷,隱形眼鏡,博肯拖鞋跟至尊無上的幽默感
如果要謝的人太多 要恨的人太多
那不如˙大夥約一約 到海邊 一起看海...
很多事情就過去了

關於那個秘密...反覆思索
根本就是我的好奇心搞的惡作劇
那個小男孩.. 有點小可憐~

每天每天 在心裡面跟自己告解
有時候 來這裡 寫下來
請自己 原諒自己
請不存在的陌生人
原諒自己
請我愛的人 愛我的人 原諒我

我三十歲˙一個人活˙過的不好˙只擁有一隻不快樂的貓

我想..

就這樣

很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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