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14 01:35:33妮可

U r what U wear (‧‧)


我承認,我和我的好朋友們,拼死也要打扮。

愛莉從前是日系化妝品公司的公關,她在四周滿佈著晶亮日本妹的耳濡目染之下,每次出場都是全身閃亮亮的pinky pinky華麗公主,你絕對很難想像一個天天跟日系歐吉桑開會的主管的身上會有那麼花俏的蝴蝶結、裙子穿那麼短,和遐想無限洞洞襪。

有很多人說我像女強人,才怪,她才是真正的女強人。別看她長髮捲阿捲語尾總是用氣音拖的很長,她可是在業界出了名難搞的小辣椒。即使是現在到了以嚴謹樸實聞名的P&G,還是很不合作的化妝去上班,堅持不穿P&G的識別服--正式無比的老成套裝。如果你哪天有幸在華納威秀的街角發現一個打扮的像要去拍少女雜誌的姊姊在大聲抱怨著全公司的人都是笨蛋,這個人肯定就是她。

另一個精品界的傳奇,就是我們貝拉教主了。
貝拉之所以被我們尊稱為教主,就是因為她身上穿的腳上踏的手上拎的眼裡看的無一不是高檔貨,由於她本身就是從事精品業,姊妹們除了平時要靠她買六折的高級品,更衷心地希望有朝一日她能坐上LV或HERMES的寶座,造福我們這些明明買不起卻又愛慕虛榮的窮苦人家。

萬萬想不到,前一陣子她忽然跑去大老遠的新竹園區工作,由於她每天都走貴氣個性名媛風,跟喜歡穿左丹奴POLO衫加金色皮帶扣的同事們非常的格格不入。俗話說的好:我們要「出淤泥而不染」,於是,事隔半年後,她還是決定回到了台北的花花世界,就為了「Fashion」這個神奇的字,含淚忍痛地割捨了她的科技新貴。

說到時尚界的奇耙,絕對不能忘了我那在NY當記者的死黨Sherry。
女記者在我的印象中就是整天跑來跑去的,應該都穿得很休閒很中性吧(這也就是隨便的意思)。很可惜的是,我那同學前世一定是英國人,無論去到哪裡都一定要盛裝出席。她已經高達165還堅持要穿10公分的高跟鞋跑新聞,她最擅長的不是低胸小可愛就是銀色超㊣熱褲,上個月還上了NY的時尚雜誌喔,在冰天雪地裡的曼哈頓,她竟然在毛皮大衣裡藏了桃紅色小禮服,我實在很懷疑她那天到底進城是要去幹麻的。(別懷疑,她是在大街上盛裝閒晃時,正巧被ELLE雜誌的記者一眼看上堵到的)這五六年來,已經有數百名的New Yorker看了她的裝扮後驚為天人直呼「Where r u from?」了,哈哈,讚的沒話說,她簡直就是北一之光、台灣之光。


坦白說,以上三位,都是聰明漂亮的女性。

這證明了一點,愛打扮的女生絕對不是無腦的花瓶。



不瞞大家,我是最近跟新同事慢慢混熟了以後他們才開始接納我的。
上次就說過,我當初是走侯主播路線去上班的,跟我的好朋友們一樣,跟其他同事比起來,就像是故意奇裝異服顯的特別詭異。

我同事昨天才偷偷跟我說,其實他們那時第一眼看到我穿著有小碎鑽的V領低胸上衣以為我是個不好相處大小姐脾氣的人--> 簡言之,就是又嬌又傲不耐操。

我很好奇,為什麼很多人都會覺得愛漂亮的人事情就會做不好?

難道在古代,優秀的人都特別醜嗎?
總是考第一名的同學普遍都比較矬(ㄘㄨㄛˊ)嗎?

你就一定要刻意不打扮,
才能表現出妳很聰明、妳很勤勞、妳很踏實、妳很努力嗎?

我不信,我還是每天堅持精心搭配服裝、上班第一件事先夾睫毛,
然後,花兩倍的時間認真工作。

好在後來大家慢慢發現我其實很搞笑,
雖然很愛穿裙子但是叫我搬東西我一定逞強跑第一,
就開始非常的樂意跟我作朋友了。

哼,即使我的腳痛的要死,我都要跟你們拼了,
我這個準貴婦可是很平易近人不做作的。


令我得意的是,我不畏閒言閒語花枝招展卻很認真的精神竟然感動了大家,上星期有一天整個節目部的女生竟然都不約而同的穿起裙子來,大概是我的言行舉止激起了女生本能的愛美麗和虛榮心吧,哈哈。


這樣會很膚淺嗎?

上次就有人問過我,有必要把穿衣服這種簡單的事弄得這麼複雜嗎?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過這種經驗:有時下雨心想邋遢一點好了,穿了很久沒穿的舊衣服或自己不喜歡的鞋子出門,好死不死天氣放晴了,你一整天都扭扭捏捏覺得很丟臉見不得人,這時,如果又更不巧的讓你巧遇心儀的對象,哇cow,心裡的悔恨大概可以持續三個月;反之,若是穿了新衣或有特別「seto」過才上街,那天就會覺得特別得意,好希望在街上遇見人,就算是隔壁部門的同事或是鄰居都好。如果剛好當天又有個善心人士不經意的稱讚了你幾句,保證你一整天都心情特別好,肯定頭重腳輕心飄飄 ~

再怎麼對外表不在乎的人,都會被別人不經意的讚美、糾正或批評影響到心情。

畢竟人類是互相討好互相的群體社會啊!



話又說回來,外表真的會不重要嗎?

如果不重要,那佛又為什麼要框金?

說穿了,
你怎麼裝扮,別人就怎麼看你。
佛像框的越金,人家就越容易相信這尊佛特靈。



當然啦,做人除了架勢要夠,
不可否認的,我們這群姊妹們愛打扮還有另一個原因。

不知大家是否聽過辣妹界的一句名言--「長江後浪推前浪」?

有道是輸人不輸陣,我們怎麼可能甘願死在沙灘上?


沒錯,
參考sex and the city的劇情我們這種年紀的女生大概還可以風光個五六年,不趁現在抓住青春的尾巴多穿些漂亮的衣服作怪更待何時?



貪心的我們,
實在覺得那個『要聰明還是要美麗』的廣告無聊至極,



因為我們用心裝扮自己,我們聰明, 我們更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