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9-02 13:59:15Thinker
愛說故事
我喜歡聽人說故事,所以這個新聞台開台的第一篇「破題」文章,講的就是小腳珍愛聽故事。
俄國文學理論大師卜羅普為民俗故事解析出31(29個?)個元素,企圖概括說明美人英雄的每一個相遇場景。法國哲學家呂格爾接著海德格「存有與時間」的兩大冊巨著「時間與敘事」為人們說明聽故事的意義,乃是在於在一次次重構當中,帶出自己的體驗。卜羅普我念了一次就丟了,但呂格爾還在我的唸書單上,從未曾刪去過。我喜歡聽人們說故事,但不是當著我面說的那一種。
說故事跟寫警世格言最不一樣。
故事充滿了名字、情節、故事發生的地方,還有某種帶著飯菜香味的誘人。Echo不是這樣問嗎?如果玫瑰的名字不是玫瑰,他會不會依然那樣芬芳動人呢?我個人的答案是「不會」。玫瑰注定要稱為玫瑰,才能誘人放浪。我喜歡說:侯先生侯太太,尼加拉瀑布很適合二度蜜月喔!因為在我心中那是屬於他們的合適。同樣是二度蜜月,我卻會向小諾的爸媽推薦蒙特樓。我喜歡有個名字去稱呼。我喜歡聽到人們說,因為那個女子OO,於是我深深陷入紙醉金迷的遊戲。我喜歡聽到人們說,那個賤男人XX床上太差我才甩了他。我稱呼著徽徽、寫著李美珍、說著丹尼、還有司馬、Colisa…我喜歡名字,每個名字我深深想望著,偏著頭想起相處的時光,然後所有生活裡的瑣事便活成立體狀。英文叫做vividly。
警世格言則像是在許多故事之外(也許是之中?)剝出元素來,用抽象的語言和姿態歸納著各種原理原則。過去我也曾深愛規則和理論,因為那使得事情變得簡單。我們在勸誡某人別再神傷時,我們面對巨蟹座男人的懦弱時,我們在不解雙子座女人的喋喋不休時,甚且是我們根本聽不懂別人的囈語時,原則幫助我們歸納、整理、統合,然後下判斷。《王牌冤家》裡Christine Duncan最喜歡在她愛慕的老闆面前講格言,她最常引用的是據說來自尼采的「健忘多福,因為所有的醜事都不會記得」。我讀尼采,可是更喜歡查拉圖司特拉裡那個有關大樹生長的譬喻:越是往天際延伸的大樹,他的根也就越向下伸,這說明了善惡的一起成長。警世格言對我來說缺乏泥土的香味。我喜歡,把手弄得髒兮兮的。
No Scent No Fun。
而你們在我的故事裡讀著丹尼的時候,想像著什麼樣的丹尼呢?他去尼加拉瀑瀑三次了,他MSN給我一個射出的圖案,他對我說有個天堂不是哪兒卻是想起時便愉快的時刻。我在丹尼給我的一切訊息中得知自己,我想我在他心中是Ms. Horny,拿到博士學位頂多是Dr. Horny。我喜歡丹尼在海邊的那張照片,穿著黑襯衫還配卡其色海灘褲。我喜歡丹尼說Fall in love with New York at the Second Sight.,我喜歡他濃濃猥褻味道的謊言。我喜歡丹尼這名字。丹尼丹尼丹尼。
於是我不會說,會參加前女友婚禮的男人是怎麼樣的男人,我會說,當丹尼參加那場婚禮時,他就真的成為丹尼了。
我喜歡故事,有名字的那種。
俄國文學理論大師卜羅普為民俗故事解析出31(29個?)個元素,企圖概括說明美人英雄的每一個相遇場景。法國哲學家呂格爾接著海德格「存有與時間」的兩大冊巨著「時間與敘事」為人們說明聽故事的意義,乃是在於在一次次重構當中,帶出自己的體驗。卜羅普我念了一次就丟了,但呂格爾還在我的唸書單上,從未曾刪去過。我喜歡聽人們說故事,但不是當著我面說的那一種。
說故事跟寫警世格言最不一樣。
故事充滿了名字、情節、故事發生的地方,還有某種帶著飯菜香味的誘人。Echo不是這樣問嗎?如果玫瑰的名字不是玫瑰,他會不會依然那樣芬芳動人呢?我個人的答案是「不會」。玫瑰注定要稱為玫瑰,才能誘人放浪。我喜歡說:侯先生侯太太,尼加拉瀑布很適合二度蜜月喔!因為在我心中那是屬於他們的合適。同樣是二度蜜月,我卻會向小諾的爸媽推薦蒙特樓。我喜歡有個名字去稱呼。我喜歡聽到人們說,因為那個女子OO,於是我深深陷入紙醉金迷的遊戲。我喜歡聽到人們說,那個賤男人XX床上太差我才甩了他。我稱呼著徽徽、寫著李美珍、說著丹尼、還有司馬、Colisa…我喜歡名字,每個名字我深深想望著,偏著頭想起相處的時光,然後所有生活裡的瑣事便活成立體狀。英文叫做vividly。
警世格言則像是在許多故事之外(也許是之中?)剝出元素來,用抽象的語言和姿態歸納著各種原理原則。過去我也曾深愛規則和理論,因為那使得事情變得簡單。我們在勸誡某人別再神傷時,我們面對巨蟹座男人的懦弱時,我們在不解雙子座女人的喋喋不休時,甚且是我們根本聽不懂別人的囈語時,原則幫助我們歸納、整理、統合,然後下判斷。《王牌冤家》裡Christine Duncan最喜歡在她愛慕的老闆面前講格言,她最常引用的是據說來自尼采的「健忘多福,因為所有的醜事都不會記得」。我讀尼采,可是更喜歡查拉圖司特拉裡那個有關大樹生長的譬喻:越是往天際延伸的大樹,他的根也就越向下伸,這說明了善惡的一起成長。警世格言對我來說缺乏泥土的香味。我喜歡,把手弄得髒兮兮的。
No Scent No Fun。
而你們在我的故事裡讀著丹尼的時候,想像著什麼樣的丹尼呢?他去尼加拉瀑瀑三次了,他MSN給我一個射出的圖案,他對我說有個天堂不是哪兒卻是想起時便愉快的時刻。我在丹尼給我的一切訊息中得知自己,我想我在他心中是Ms. Horny,拿到博士學位頂多是Dr. Horny。我喜歡丹尼在海邊的那張照片,穿著黑襯衫還配卡其色海灘褲。我喜歡丹尼說Fall in love with New York at the Second Sight.,我喜歡他濃濃猥褻味道的謊言。我喜歡丹尼這名字。丹尼丹尼丹尼。
於是我不會說,會參加前女友婚禮的男人是怎麼樣的男人,我會說,當丹尼參加那場婚禮時,他就真的成為丹尼了。
我喜歡故事,有名字的那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