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3-08 00:30:13踐實山人

【專欄】別忘記女性也有政治訴求


昨天是三八婦女節,每逢這一天,總要把西蒙波娃的話再溫習一遍。西蒙認為這種紀念日,恰恰是突顯了女性的弱勢與不平等的地位,節日背後的陷阱仍然存在。這種日子,通常成為許多政治人物展現柔性關懷的機會,欲積極拉攏婦女之心。不過這等做法,只能算是吹泡泡的動作,民眾不能對之抱以不實際的幻想,如何回到政策、制度與法律的層面,讓女性享有更公平與平等的權益,才是實務的做法。

在我國,女性議題的敏感度應是比政治與教育來得低,但一直以來,都無法促成女性議題的公共討論,原因何在?除了該歸咎於女性的議題或政策不被政治人物重視,媒體是不是也要負一些責任?性別平等是民主人權最小的基準點,但也是最根本的一環,理應獲得更大的關注。但媒體特別是報章,對性別議題的敏感度,不是常含有偏見,就是完全處於「植物人」狀態。所以我們只有「女性課題」,而沒有「女性議題」;從來只看見「女性候選人」,卻難以看見「女性的公共政策」。缺乏女性論述的公共空間,像「性別預算案」(gender budget)與「婦女改革議程」(Women’s Agenda For Change) 等事項,都難以找到持續的發言空間。

「同是女人」膚淺的認同觀

再過12天就是投票日,在這短促的競選期,不奢望候選人會費心思端出怎樣的「牛肉」,因為往別人身上潑糞,往往是證明自身乾淨最快速的方式。在各種廉價的文宣,多年來皆是以國家穩定進步為訴求主軸,國家巨大的身影,遮蔽了個人的意志,更遑論要尋找以女性議題為競選主軸的內容,連口號也被省略了。但我們別忘記,在這次大選中,女性選民佔了53%,連回教黨都打算推出30位女性候選人,女性的訴求是不是應該被注重?

如果說,女性選民應成為積極被爭取票源的對象,在這樣的關鍵點上,如何拉攏女性選票?只在乎推出女候選人,其實是一種最膚淺「同是女人」的性別認同,在這當中,沒有把「女人更認同女人」何以能作為政策制定背後的考量,認識到女性在社會上的弱勢地位,而加以嚴肅看待,只會是一種架空式的認同感而已。像台灣許多的女性政策,如已上路的兩性工作平等法,就是經過多個女性運動團體合力推動而成功立法,因為唯有具法律基礎的政策,才能有效的保障女性的權益。

馬來西亞選舉的乏味,在於它通常是缺乏鮮明議題的選戰,選民們在投票前,摸不清為何而投,在投下神聖一票後,又不知將被帶往哪一個方向。對女性而言,情況恐是更糟,手中的一票可以為自身或女性群體帶來怎樣的一種願景?通常是漠然,也說不出個所以然。到底是那一個環節失調了?保障女性權益的政策,不該只是選戰的棋子,或是競選的「化妝品」,它應該被轉化成常期被關注與討論的公共議題,才能讓整個社會對女性或性別議題,投以更多的關注。

要落實「安全與幸福」的願景

別忘記,女性也會有自己的政治訴求,但我們從來沒有關於女性選民的調查報告,不曉得到底女性最關心的是什么?最希望能改善女性處境的哪一層面?城市與鄉村女性的差別在哪裡?不同族群女性面對的共同問題是什么?對這些問題,答案都是模糊不情的。如果簡單而言,「安全與幸福」作為女性一種最基本的訴求,如何真正從政策與制度面去實踐,恐也不容易。

去年王麗涓案件,因為媒體大量報導,舉國囑目,還有在加影發生女學生在白天被強姦事件等。在大家深感治安每況愈下,女性頻頻成為被攻擊與侵害對象時,我們並沒有看見在制度上,有擬出一套讓女性免於恐懼與傷害的保護系統。這個系統不只是警方治安這一環節,它更涉及了與各婦援或醫療與社工等單位的互助網絡,建立一個對女性安全保障的保護制度。

「安全」是要遏制強姦,「幸福」是要拒絕家暴,簡單的一句話,卻得啟動社會各個支持系統來加以保障。這一些工作,不能只靠非政府組織或民間團體的自助自救,政府有責任讓每一位老百姓生活在安全與幸福當中。女性必須跨越更多的艱難,才能享受如此的生活,所以清除這中間的障礙物,政府不能免責。更不能只是圍起離芭,剝奪女性的活動空間與自主權,像把衣著視為被施暴的重要理由。所以說,別忽略女性的政治訴求,在大選之前,或在大選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