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30 00:22:39LEO NGAI
小孩冤案
小紅是家庭主婦,在培育兒子這一環盡見無限愛心與耐性。俊俊今年六歲,個子比較矮小,身形瘦削,雖然不是典型人見人愛的類型,其實是位深藏不露的聰敏小孩。俊俊愛閱讀、愛畫畫、愛彈鋼琴,但他不甚愛說話。
這個年代,不是能言善道的人在成年人社會裡極為吃虧,想不到連同類小孩也會因此而吃盡苦頭。俊俊在學校不受歡迎,每次老師發問時,他老是乾瞪著眼,沉默不語。是太緊張還是太害怕?老師則咬定他是在裝蒜。
小一上了不足一個月,俊俊已火速成為老師的眼中釘,經常被當眾揶揄,甚至被改花名。當今小孩有哪個不懂看眉頭眼額?一於有樣學樣,經常集體欺負俊俊,令他受傷。小紅曾向老師投訴,但因俊俊未能完善表達而不愛理。
這天小紅接兒子放學時察覺事有蹊蹺,因俊俊一直噙著淚,緊盯著他。初時他不肯說,但在媽媽的耐心引導之下,俊俊喘吁吁地說:「媽媽,我真的沒有偷!」
翌日,小紅回校查探,得悉原來俊俊的同班同學遺失一枝原子筆,大家將矛頭齊指向沉默的俊俊。老師更對準他吆喝:「你識趣就自動招認,不然我會加重罰刑!」六歲的小孩無言反駁,驚慌失措得哽咽起來。老師像包青天的當場把他逮個正著:「哈!哭了,還不是作賊心虛?」
三天後,俊俊的同學找回那枝遺失了的原子筆,事件就此平息。小紅鼓起勇氣走到老師跟前,要求她當眾澄清此事並向俊俊道歉,但老師竟然冷冷地說:「這件事己告一段落,以後也不要再提了!」
此類冤案時常令我聽得眼圈也紅起來,可是我仍深信公道自在人心,真相定要追尋,不要懼怕,沒有做過的事情死也不能認呀!
2008年10月29日 經濟日報 鄧藹霖
人在做, 天在看
只要自己做事問心無愧\\\,
對得起天地良心,
凡事也會迎刃而解
加油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