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27 14:24:17Neway

葬身工作

我其實是一個學生。
但我也有我的職業。

兼職?實則也談不上,畢竟他已佔了我大部份的時間及精神,無論在車上、如廁上、睡著、行著及上堂的時候。其實這是我生命的一部份,每天也要做的事,簡單的如平日我們要吃飯睡覺般一樣的普通,隆重得亦如一生中不大能遇上的盛會。

但沒有一次是可以把這件工作做得完美,因為藝術是沒有完美,但這份工作就是要我們追求完美。這不是一種矛盾嗎?追求一樣永遠得不到的東西,有若莊子「吾生也有涯」的說法一樣,豈不令人「殆矣」?

但凡藝術工作大都如此,別的工作可能只需要對顧客及上司負責,只要令到他們滿意即可。但藝術從業卻不能不對自己負責,單單是這樣,足以令我們葬身於此。

看來這份工作並不可取。

藝術工作所追求的是對自己一種精神追求及藝術塑造下的滿足感。所得到的並不是實在的金錢或獎品,而是本身內裡的精神滿足。食慾何曾滿足?一頓飯後不消一天,便要打算另外一頓的著落。這種藝術之癢亦如此,一曾沾上,便有如食慾一般,需求甚大。

那天出席第三十四屆香港藝術節的記者招待會,台上的司儀稱呼我們為藝術家。藝術家?這個不陌生的詞語套在我的身上,顯得有些不知所措。但可以肯定的是我有一顆追求藝術之心,是否藉此可稱為藝術家?

雖然路還遠,似乎現在起步亦未為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