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12 14:30:03小芷儀

救火隊

這名詞,我不喜歡,這是老闆給我的...

企劃部忙不過來,要我過去幫忙,一般來說我會很樂意,
因為我可以從中學習並累積經驗,而且也證明我的能力受到肯定;
但是我卻感到感覺不好。
一次又一次的經歷,
讓我漸漸感覺到會做事的人比不上會巴結老闆的人。
當每次我把事情完成,把流程制度建立好,
但成果與功勞往往是別人的,
只因為我是幕後做事者,她是幕前的成果發表者;
但我又不能不做,因為老闆喜歡她,
所以她能妄大地跨部門且未先得到我直屬上司的允許,就直接跟老闆調人,
扯的是老闆很快答應,把我叫去,也就因為這樣給我這名字。

若不是才剛出社會,為了累積經驗,早就不會屈就,但現在我只能默默地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