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9-17 13:59:45雀巢咖啡

圖書館奇見逸聞之新法例〔案例第一輯〕

流動電話(事件一)

  某天,一位身裁矮小的同事阿城在巡察時,發現頂樓一位學生在講電話。於是阿城便上前勸阻,那知該學生一看見他走近,卻立刻快步走開但仍拿著電話講個沒完。於是阿城也加快腳步緊隨其後,打算要捸著他。漸漸的,該學生就開始用跑的,而且更在幾層樓之間上落。腳下不停,口卻仍一直在講!(我實在懷疑他是學生的徑賽選手)

  最後被另一個同事截住了,不單罰款及扣分,而且更立刻發警告信通知學院。

流動電話(事件二)

  晚上,一個學生在辦借書手續時,流動電話突然響起。我跟同事一起跟他說:「請立刻關掉電話。」他竟然全不理會,還大模大樣的在我們面前接電話!我再重覆了一次,沒理會;第二次,沒理會;第三次,我說:「同學,因為你的屢勸不聽,我現在運用圖書館使用守則賦予館員的權力,在你的紀綠上扣除四分,以及罰款二百元。」

  不知道是否「罰款」兩字實在太過吸引,他終於都「聽到」了:「你沒有權力罰我呀!你這是侵害我個人私隱!」呵,怪了,這個跟私隱有什麼關係啦?我也學他,完全沒有理會,繼續拿著他的學生證辦手續,他就一直罵:「你們這是什麼態度?我才輕聲講個電話就要罰款什麼的?使用圖書館是我們的福利呀!你你你... 」你輕聲講?你輕聲到樓上的同事們都聽到了,全都跑下來看看發生什麼事!

  「同學,你再繼續大聲喧嘩我便再給你多扣四分。」我冷冷的道。沒想到還頗有效用,立刻就閉咀了。只是雙頰脹成紫紅色的,直勾勾的盯著我。

  「手續辦好了,你的紀錄內扣掉了四分、罰款二百元,書也替你做了借書手續了。罰款你可以在六十內前來繳交。這是通知書。」我帶著職業性的微笑。

  「我要投訴你!!」他恨恨地說。

  「歡迎,我們絕對會聆聽讀者的意見。」我微笑著遞上一張紙片,「請致函至敝館館長,這裡是地址。再見。」

  最後館長是收到了投訴信了,而且還把那個學生抓來罵了一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