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03 09:11:57愛人

台商陸企商務糾紛仲裁案 出現適用台灣法律首案

福建省平潭兩岸仲裁中心日前審結第一樁涉及台商與陸企糾紛的仲裁案,這也是商務糾紛發生在大陸、卻適用台灣法律的首例。
中新社引述業界看法指出,該案成功結案,是兩岸仲裁法律界緊密合作的新起點,也是兩岸法律界共同研究保護兩岸同胞合法權益的新嘗試。
這樁糾紛是商鋪租賃合約爭議,涉及金額近人民幣百萬元,一方當事人是台灣人,另一方是大陸企業,雙方共同約定由仲裁中心解決爭議,並約定適用台灣法律。
由於雙方當事人並未共同選定或共同委託仲裁中心主任指定仲裁員,根據仲裁規則規定,仲裁中心主任指定一位台灣資深仲裁員擔任本案獨任仲裁員。7月首次開庭後,仲裁員進行實地調查,並在日前作出裁決書。
有專家認為,裁決書闡明本案的具體事實和適用法律,這是發生在大陸的案情和適用台灣法律的結合,成為「一區兩標」的範例。
所謂「一區兩標」,是指同時採用大陸和台灣兩種標準,不再單方面以大陸標準衡量、對待台灣人。大陸國台辦投訴協調局局長王剛之前表示,越來越多台商願意利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台商對大陸仲裁公正的認同率逐步增高。
海峽兩岸仲裁中心秘書長王承傑表示,台灣律師曾向仲裁中心提交一份長達39頁的法律查明報告。法院庭審中,台灣律師透過視頻連線就該份法律查明報告進行解讀,為法院適用台灣法律處理案件提供保障。
在平潭經商18年的台商薛清德表示,對此案高度關注,仲裁結果讓在平潭的台商很肯定。他說,打官司總有輸贏,難以共同滿意,此次兩岸攜手仲裁,並參考台灣法律法規、習俗來平息爭端,省時、省費用還免傷和氣。
海峽兩岸仲裁中心工作人員表示,今後將進一步深化兩岸仲裁法律界的交流合作,為兩岸當事人提供公平公正、快速高效的爭議解決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