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27 12:57:10葉瓊

相愛不一定要相隨

跟朋友聊天,她提及她曾過我一個問題,其實另外一位朋友也曾問過我相同的問題,是什麼問題讓她們都如此狐疑.....

她們問:為什麼你跟你先生可以在週末時各帶一個小孩去逛街,或做自己的事情,既然是”家庭”,為什麼不全家一同去共同的地點完成共同的事?

我回答:若全家有共同的興趣及目標時,那當然要全家集體行動,可是當兩人有興趣上的分歧時,我寧願成全他,給他自由去完成他想完成的事,而我也不用勉強我自己去配合他,我也可以去做我想做的事.....

就像五月底,我計劃帶孩子去荷蘭,而他計劃跟同事去青康藏高原,我想...朋友們也會狐疑?為什麼我們不一起去歐洲,為什麼不一起去青康藏高原?
我想,大概我們彼此了解彼此的需求,我不會強迫一個對文藝不感興趣的人去藝術氣息濃厚的歐洲,及不習慣借宿他人的人去住在別人家,而我們要帶孩子去青康藏高原,至少得等孩子夠大,但誰能預料十年後的事,現在他可以完成的事,為什麼我要因彼此需要共同完成而阻礙他.....

朋友說:你不會想配合他,去了解他的興趣而製造更多彼此間的話題嗎?

我說:或許...我太清楚知道我要的是什麼,就像我對科技類的東西完全沒興趣,連手機我都還不會發簡訊,尤其對電腦的硬體軟體完全不感興趣,就算我陪他去逛電腦商場十次二十次也引發不起我的興趣,這樣他看我跟孩子在一旁無趣的等待,他不是也逛的不盡興,何不...給他完全的短暫自由,我想”自由”對每個人都很重要吧!尤其是有了孩子後,自由更是可貴.....

昨晚看節目,邀請了昔日鬼后林釧如,曾經大紅大紫的她完全不眷戀影幕回歸家庭,雖然最後的兩次婚姻都離婚收場,當主持人問她:你從兩次婚姻中學習到什麼?她說:女人婚後要”保有自我”及”不要成為另一方的負擔”

我想,她想表達的換言而之應該是”每個女人都該獨立吧”

所以,相愛不一定要相隨,相隨不代表一定相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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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如 2007-04-29 12:46:07

大嫂:我同意妳的說法
冠閔真妙
便便也可以用粉溫柔來形容
真有創意
ps我的部落格只要一進去就當
不知道是舍原因
可能暫時無法寫生活紮記了

版主回應
了解囉! 2007-04-30 15:27:27
Debbie 2007-04-27 13:50:40

我可不可以和妳老公一起企ㄚ :P

Debbie

版主回應
當然可以囉!那你小孩怎麼辦?而且你們兩個都如狼似虎,晚上恐怕...... 2007-04-30 15:2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