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1-20 17:35:26果子離
和書本的肌膚愛戀
搬家之前,我的床邊一步之遠有排小書架,依牆訂製,有一回,一位學佛的朋友來找我,看到書架上擺著一排佛書,駭然莫名。不是驚訝於我接觸佛經,而是聖典怎麼可以擺在臥室,又怎能和床毗鄰而居?
朋友的表情,彷彿宣示我「褻瀆神明,莫此為甚」的罪證。的確,不少大師開示,也提到佛書必須供奉如儀,不可放在臥室。遑論如我坐床閱讀大不敬。
佛教朋友的想法我理解,但不盡然同意。主要的分歧不僅是我沒有虔誠的宗教信仰,更在於對書本的處理方式,或者說,對承載文字的書籍這個實體,以及書裡所要傳遞的訊息這個虛體,所採取的對應態度。
雙月書屋出版的《愛書人的喜悅.一個普通讀者的告白》("Ex Libris:confessions of a common reader")一書,作者安.法第曼(Anne Fadiman)寫道,他們有一次闔家旅遊,她哥哥如往常般,把一本未讀完的書,書皮朝上,擱在旅館桌上,第二天回旅館時,發現女服務生閣上書本,並留下紙條:「先生,請善待你的書。」
哥哥呆若木雞,不敢置信,一個嗜讀如命的人,竟然被勸告要愛惜書本?安.法第曼感同身受,他們一向這麼處理閱讀待續的書本,而她無法想像有人能比他們家族更愛書。
安.法第曼後來悟出道理,她稱女服務生對書的感情是宮廷戀愛,形式和內容合一,形體神聖不可侵犯,一本書必須一塵不染,完好如初。而法第曼家族奉行的是肉體之愛。安.法第曼說:「一本書的字是神聖的,但至於承載字的紙張、封皮、硬紙板、膠水、穿線以及墨水,充其量不過是容器罷了。你不妨隨所興所至並隨遇而安的安置你的書,算不得是什麼褻瀆神聖、干犯天條。磨損得厲害非但不表示大不敬,還是有肌膚之親的證據。」
這段話深得我心。我幾度進出達官貴人的豪宅,氣派的客廳不免附庸風雅,原木書櫃擺著幾套大部頭的書,書本備受尊寵,因為鎖在透明玻璃櫥窗裡,百毒不侵,一塵不染。然而一如櫃子裡的洋酒不是用來喝的,櫃子裡的套書不是用來讀的。我相信,那些書是寂寞的書,守著寂寞的房子,守著觥籌交錯後寂寞的主人。
這樣講會不會冤枉好人?說不定有人像安.法第曼的朋友克拉克。此君藏書八千本,個個跟寶貝一樣見光死,必也夕陽西下之後書房的窗簾才可拉開,以免書皮被晒得褪色。他喜歡的書至少買兩本,一本端放供奉,一本翻動閱覽,換句話說,克拉克對書本採取一國兩制,好歹還會取下閱讀,自不同於滿腦肥腸、買一堆樣品書的人。而且買重覆的書不算敗家吧?起碼好過買兩棟一樣的漂亮房子,一棟自住,一棟觀賞;也好過買兩部一樣漂亮的法拉第,一部上路,一部擺布。
不管如何,書籍內頁缺少指紋,總是暴殄天物。我常想,如果書和食物或藥物一樣,可以吞服,能夠以口易目,代替閱讀,讀書人願不願意吃書?幸好此事尚未發生,撕書已經被視為極度大逆不道了。據聞作家愛亞就有這種「惡習」,化整為零,名副其實的隨身看。起初多少會有掙扎,會有對作者不敬的愧疚感,繼而想想,作家出書不就希望有人購買有人閱讀嗎?走到哪裡讀到哪裡,如影隨形,正是對作者最大的恭維,於是撕得抬頭挺胸,理直氣壯。更何況撕下來的書,還可以拼裝回去,雖為解體,還是完屍,比起學生時代隨頁撕扯,背完扔棄英文字典那種「壯士一去兮不復返」的豪情壯志,愛亞式的撕而不棄,已經善莫大焉。
儘管如此,我不捨得撕書,頂多把雜誌分屍。書保持完璧之身,自有道理,一來我出門必背包包,多帶幾本書壓不駝我;二來記性不好,過目必忘,書留著好查閱;三來我喜歡書掂在手的溫厚感覺,撕開來零零散散,像補習班講義。
但不管書本用什麼方式保存,買而讀,讀而用,總是不錯。對冥頑不靈的我而言,書架幾百本佛書,不管是經文原典或後人演述,終究只是書,我依然多次抱著我偏愛的《六祖壇經》入夢,不知悔改。我又想起一休禪師的小故事,說某寺院在曬佛經,據稱曬經時,吹過經書的風,如果吹到人身,能夠消災生智,許多人因此聞風而來。一休禪師說他也要曬經,於是露出肚子,躺在草坪上曬太陽。有人嫌他不雅,一休辯駁說:「你們曬的藏經是死的,會生蟲,不會活動。我曬的藏經是活的,會說法,會作務,會吃飯。有智慧者應該知道哪一種藏經才珍貴!」
■回應■
…………………………………………………………………
姓名:阿藍 E-mail:路過@聊天
留言:
開卷縮版後,閱讀就走味了!國中第一次看到開卷,興奮的不得了,樂趣不在你讀了多少,而是知道多少書。
記得原來的開卷週報在每週四出刊,有四版,後來改到週五,份量不減,最近知道改到週日,版面就變少了,內容不再像以前豐富深入,現在看開卷也只瀏覽標題。比較起來,我還是喜歡逛書店,不過開卷至少提供書目介紹的功能。
回到花蓮半年,最大的困擾是買書,花蓮書店本來就不多了,書更少。過去在台北、台南工作,逛書店是閒暇最大的娛樂。前陣子到市區書店逛逛,想找楊牧的散文集,找片整間也才一本星圖,又懷念起南方朔,尋了半天也沒幾本,唉唉唉!這倒讓我
想念水準、誠品與台南的北門路!
-- 2002-01-18 13:20:33 --
Homepage: http://找家書店逛過癮
姓名: 昆布 E-mail: booklover@mailcity.com
留言:
有時候我想到底藏書的人讀不讀書。也許收藏是主體,讀書只是點綴。所以書本完好如初,可能是耽誤了那本書的創意與企圖。我雖然沒有撕過書,但是漸漸我對保存書籍完整的態度,已經大有轉變,書固然可以典藏,但是吃下去還是比被安靜供奉要好得多了。書固然可以裝飾,但書終究是給人讀的。還有我在書上的記號,也表明了我和書中內容打交道的痕跡,沒有汗水與墨跡,對我而言就像沒有記憶體的電腦一樣。愈難的書,抗爭奮戰的經驗也就愈寶貴。
-- 2002-01-21 12:07:38 --
姓名: 小白 E-mail: @@
留言:
剛唸大學時,對書也是崇敬的,原文書還特地影印一份,不敢把單字放在上面,害怕褻瀆知識。
後來,發現有閱讀過的痕跡在上,其實很美。總比放在那,沒有什麼感情的書好多了。
-- 2002-01-20 22:29:17 --
姓名: 漂浪 E-mail: p@每天都遇到達官貴人
留言:
果子離:
小小修正,現在的達官貴人,櫃子裏的洋酒,都可以拿來暢飲的。我所見過的最高記錄,是兩桌人幹掉十二瓶白蘭地或沙露。
櫃子裏的大部頭書,依然不是用來閱讀的。不過,倒是某些標榜知識份子出身的,越來越喜歡成立讀書會罷了。
-- 2002-01-20 20:33:01 --
姓名:金牛 E-mail:@
留言:
原來一休禪師也晒書,不過更高一級,是晒「佛經」。他還有個故事,穿著破舊的僧衣進入宴客的人家裡,結果沒人理他,於是他返寺穿了華服而來,主人家熱情的招待他為坐上賓。一休禪師坐下之後,拚命把菜倒到衣服上,忙叫衣服快吃。主人吃驚,一休說,你們只是看衣服請客,當然是請衣服吃囉。
我相信「活的佛經」的力量。不過,佛法僧是謂三寶,過去我曾在廁所中看過佛經,現在佛經只擺在佛堂上,恭敬的做早晚課。差別真的是在信仰。恭敬之心和膠柱鼓瑟的作為大有差別,或許昆布兄對待聖經也是很虔敬的。
-- 2002-01-21 23:14:48 --
姓名:Juliana E-mail:回應@書本的肌膚愛戀
留言:
小學時代不知道哪裡好玩,所以我經常泡在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的兒童閱覽室,當時的兒童閱覽室其實書本少得可憐,小王子雜誌倒是蠻多本的。
我是末代初中生,童年十歲就結束了,運氣太好一路唸第一志願,因而不幸大多數的時間只能與教科書為伍。由於喜歡書而唸圖書館學系,本以為可以看書看個過癮,就業後在進口圖書公司工作了八年,卻看了一堆書皮、書目和摘要,繞了大半圈之後我才恍然大悟,其實我愛閱讀和思考。
看書畫重點、折頁做記號是我的惡習,結果唸圖書館系的人很少向圖書館借書,怪事咧!
2002-01-22 10:38:38 --
姓名:果子離 E-mail:@@
留言:
金牛講的這個一休故事很好玩。一休召妓的故事也讓我嚇了一跳,不知道是不是日本和尚都這麼可愛。信仰這東西,信了就不容懷疑,我始終難以教化,原因也在此。
小白,原文書我沒瞧過,剛進大學,對精裝古書我也是恭恭敬敬,不敢寫字。直到現在我還只敢用鉛筆,無關恭敬,而是多年後發現彼時幼稚,可以竄改,湮滅證據。
我應該修正一下,漂浪遇到的才是達官貴人,我遇的應該只是有點算暴發戶的有錢人家!他們酒不喝,書不讀,倒也乾脆,不用像江丙坤愛呷假細意,只能成立讀書會。
-- 2002-01-22 12:36:11 --
姓名:小白 E-mail:再次@分享
留言:
小時候,不知道自己是屬於「愛看書」的學生,直到國小四年級的導師,公開的在班上說要把書送給愛看書的同學,而那個人就是我後,才發現:原來我愛看書呀!
上了國中,遇到很多很棒的朋友,他們讓我看見不同的世界,很多書也是他們介紹的。可是國中壓力大,一看所謂的課外書,就會被媽媽念到臭頭,只好躲到廁所,往往一上廁所就是一個多小時。門外的老媽差點直接衝進來,呵呵。
為了充分把握所有看課外書的時間,突然想說:如果連洗澡都看書,就能多看點了!而且,天真浪漫卻常識不足的我,以為被水潑濕的書,乾了就沒事了。所以,被我拿進去認真培養氣質的是「席慕容」的詩集。印象中,那本書還有荷花的圖案,多具詩意。
可是,當我把那本很棒的詩集還給借我書的同學時,他差點沒有跟我絕交。那時,我才發現:原來書本不是乾了就會還原成原狀的。
這件事,很經典,我想沒有人會這麼做吧!
當然,我也就變成「登記有案」者.....
2002-01-24 00:56:06 --
朋友的表情,彷彿宣示我「褻瀆神明,莫此為甚」的罪證。的確,不少大師開示,也提到佛書必須供奉如儀,不可放在臥室。遑論如我坐床閱讀大不敬。
佛教朋友的想法我理解,但不盡然同意。主要的分歧不僅是我沒有虔誠的宗教信仰,更在於對書本的處理方式,或者說,對承載文字的書籍這個實體,以及書裡所要傳遞的訊息這個虛體,所採取的對應態度。
雙月書屋出版的《愛書人的喜悅.一個普通讀者的告白》("Ex Libris:confessions of a common reader")一書,作者安.法第曼(Anne Fadiman)寫道,他們有一次闔家旅遊,她哥哥如往常般,把一本未讀完的書,書皮朝上,擱在旅館桌上,第二天回旅館時,發現女服務生閣上書本,並留下紙條:「先生,請善待你的書。」
哥哥呆若木雞,不敢置信,一個嗜讀如命的人,竟然被勸告要愛惜書本?安.法第曼感同身受,他們一向這麼處理閱讀待續的書本,而她無法想像有人能比他們家族更愛書。
安.法第曼後來悟出道理,她稱女服務生對書的感情是宮廷戀愛,形式和內容合一,形體神聖不可侵犯,一本書必須一塵不染,完好如初。而法第曼家族奉行的是肉體之愛。安.法第曼說:「一本書的字是神聖的,但至於承載字的紙張、封皮、硬紙板、膠水、穿線以及墨水,充其量不過是容器罷了。你不妨隨所興所至並隨遇而安的安置你的書,算不得是什麼褻瀆神聖、干犯天條。磨損得厲害非但不表示大不敬,還是有肌膚之親的證據。」
這段話深得我心。我幾度進出達官貴人的豪宅,氣派的客廳不免附庸風雅,原木書櫃擺著幾套大部頭的書,書本備受尊寵,因為鎖在透明玻璃櫥窗裡,百毒不侵,一塵不染。然而一如櫃子裡的洋酒不是用來喝的,櫃子裡的套書不是用來讀的。我相信,那些書是寂寞的書,守著寂寞的房子,守著觥籌交錯後寂寞的主人。
這樣講會不會冤枉好人?說不定有人像安.法第曼的朋友克拉克。此君藏書八千本,個個跟寶貝一樣見光死,必也夕陽西下之後書房的窗簾才可拉開,以免書皮被晒得褪色。他喜歡的書至少買兩本,一本端放供奉,一本翻動閱覽,換句話說,克拉克對書本採取一國兩制,好歹還會取下閱讀,自不同於滿腦肥腸、買一堆樣品書的人。而且買重覆的書不算敗家吧?起碼好過買兩棟一樣的漂亮房子,一棟自住,一棟觀賞;也好過買兩部一樣漂亮的法拉第,一部上路,一部擺布。
不管如何,書籍內頁缺少指紋,總是暴殄天物。我常想,如果書和食物或藥物一樣,可以吞服,能夠以口易目,代替閱讀,讀書人願不願意吃書?幸好此事尚未發生,撕書已經被視為極度大逆不道了。據聞作家愛亞就有這種「惡習」,化整為零,名副其實的隨身看。起初多少會有掙扎,會有對作者不敬的愧疚感,繼而想想,作家出書不就希望有人購買有人閱讀嗎?走到哪裡讀到哪裡,如影隨形,正是對作者最大的恭維,於是撕得抬頭挺胸,理直氣壯。更何況撕下來的書,還可以拼裝回去,雖為解體,還是完屍,比起學生時代隨頁撕扯,背完扔棄英文字典那種「壯士一去兮不復返」的豪情壯志,愛亞式的撕而不棄,已經善莫大焉。
儘管如此,我不捨得撕書,頂多把雜誌分屍。書保持完璧之身,自有道理,一來我出門必背包包,多帶幾本書壓不駝我;二來記性不好,過目必忘,書留著好查閱;三來我喜歡書掂在手的溫厚感覺,撕開來零零散散,像補習班講義。
但不管書本用什麼方式保存,買而讀,讀而用,總是不錯。對冥頑不靈的我而言,書架幾百本佛書,不管是經文原典或後人演述,終究只是書,我依然多次抱著我偏愛的《六祖壇經》入夢,不知悔改。我又想起一休禪師的小故事,說某寺院在曬佛經,據稱曬經時,吹過經書的風,如果吹到人身,能夠消災生智,許多人因此聞風而來。一休禪師說他也要曬經,於是露出肚子,躺在草坪上曬太陽。有人嫌他不雅,一休辯駁說:「你們曬的藏經是死的,會生蟲,不會活動。我曬的藏經是活的,會說法,會作務,會吃飯。有智慧者應該知道哪一種藏經才珍貴!」
■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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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阿藍 E-mail:路過@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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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卷縮版後,閱讀就走味了!國中第一次看到開卷,興奮的不得了,樂趣不在你讀了多少,而是知道多少書。
記得原來的開卷週報在每週四出刊,有四版,後來改到週五,份量不減,最近知道改到週日,版面就變少了,內容不再像以前豐富深入,現在看開卷也只瀏覽標題。比較起來,我還是喜歡逛書店,不過開卷至少提供書目介紹的功能。
回到花蓮半年,最大的困擾是買書,花蓮書店本來就不多了,書更少。過去在台北、台南工作,逛書店是閒暇最大的娛樂。前陣子到市區書店逛逛,想找楊牧的散文集,找片整間也才一本星圖,又懷念起南方朔,尋了半天也沒幾本,唉唉唉!這倒讓我
想念水準、誠品與台南的北門路!
-- 2002-01-18 13:20:33 --
Homepage: http://找家書店逛過癮
姓名: 昆布 E-mail: booklover@mailcit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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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我想到底藏書的人讀不讀書。也許收藏是主體,讀書只是點綴。所以書本完好如初,可能是耽誤了那本書的創意與企圖。我雖然沒有撕過書,但是漸漸我對保存書籍完整的態度,已經大有轉變,書固然可以典藏,但是吃下去還是比被安靜供奉要好得多了。書固然可以裝飾,但書終究是給人讀的。還有我在書上的記號,也表明了我和書中內容打交道的痕跡,沒有汗水與墨跡,對我而言就像沒有記憶體的電腦一樣。愈難的書,抗爭奮戰的經驗也就愈寶貴。
-- 2002-01-21 12:07:38 --
姓名: 小白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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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唸大學時,對書也是崇敬的,原文書還特地影印一份,不敢把單字放在上面,害怕褻瀆知識。
後來,發現有閱讀過的痕跡在上,其實很美。總比放在那,沒有什麼感情的書好多了。
-- 2002-01-20 22:29:17 --
姓名: 漂浪 E-mail: p@每天都遇到達官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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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子離:
小小修正,現在的達官貴人,櫃子裏的洋酒,都可以拿來暢飲的。我所見過的最高記錄,是兩桌人幹掉十二瓶白蘭地或沙露。
櫃子裏的大部頭書,依然不是用來閱讀的。不過,倒是某些標榜知識份子出身的,越來越喜歡成立讀書會罷了。
-- 2002-01-20 20:33:01 --
姓名:金牛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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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一休禪師也晒書,不過更高一級,是晒「佛經」。他還有個故事,穿著破舊的僧衣進入宴客的人家裡,結果沒人理他,於是他返寺穿了華服而來,主人家熱情的招待他為坐上賓。一休禪師坐下之後,拚命把菜倒到衣服上,忙叫衣服快吃。主人吃驚,一休說,你們只是看衣服請客,當然是請衣服吃囉。
我相信「活的佛經」的力量。不過,佛法僧是謂三寶,過去我曾在廁所中看過佛經,現在佛經只擺在佛堂上,恭敬的做早晚課。差別真的是在信仰。恭敬之心和膠柱鼓瑟的作為大有差別,或許昆布兄對待聖經也是很虔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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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Juliana E-mail:回應@書本的肌膚愛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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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時代不知道哪裡好玩,所以我經常泡在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的兒童閱覽室,當時的兒童閱覽室其實書本少得可憐,小王子雜誌倒是蠻多本的。
我是末代初中生,童年十歲就結束了,運氣太好一路唸第一志願,因而不幸大多數的時間只能與教科書為伍。由於喜歡書而唸圖書館學系,本以為可以看書看個過癮,就業後在進口圖書公司工作了八年,卻看了一堆書皮、書目和摘要,繞了大半圈之後我才恍然大悟,其實我愛閱讀和思考。
看書畫重點、折頁做記號是我的惡習,結果唸圖書館系的人很少向圖書館借書,怪事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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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果子離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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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講的這個一休故事很好玩。一休召妓的故事也讓我嚇了一跳,不知道是不是日本和尚都這麼可愛。信仰這東西,信了就不容懷疑,我始終難以教化,原因也在此。
小白,原文書我沒瞧過,剛進大學,對精裝古書我也是恭恭敬敬,不敢寫字。直到現在我還只敢用鉛筆,無關恭敬,而是多年後發現彼時幼稚,可以竄改,湮滅證據。
我應該修正一下,漂浪遇到的才是達官貴人,我遇的應該只是有點算暴發戶的有錢人家!他們酒不喝,書不讀,倒也乾脆,不用像江丙坤愛呷假細意,只能成立讀書會。
-- 2002-01-22 12:36:11 --
姓名:小白 E-mail:再次@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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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不知道自己是屬於「愛看書」的學生,直到國小四年級的導師,公開的在班上說要把書送給愛看書的同學,而那個人就是我後,才發現:原來我愛看書呀!
上了國中,遇到很多很棒的朋友,他們讓我看見不同的世界,很多書也是他們介紹的。可是國中壓力大,一看所謂的課外書,就會被媽媽念到臭頭,只好躲到廁所,往往一上廁所就是一個多小時。門外的老媽差點直接衝進來,呵呵。
為了充分把握所有看課外書的時間,突然想說:如果連洗澡都看書,就能多看點了!而且,天真浪漫卻常識不足的我,以為被水潑濕的書,乾了就沒事了。所以,被我拿進去認真培養氣質的是「席慕容」的詩集。印象中,那本書還有荷花的圖案,多具詩意。
可是,當我把那本很棒的詩集還給借我書的同學時,他差點沒有跟我絕交。那時,我才發現:原來書本不是乾了就會還原成原狀的。
這件事,很經典,我想沒有人會這麼做吧!
當然,我也就變成「登記有案」者.....
2002-01-24 00:56: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