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06 21:53:50~喬予~

和解

不知打這個是好還是不好
但是我實在是有感而發啦
今天去弄好了和解
調解委員會的人和地方代表
一致認為我人太善良了
因為我沒有要求對方精神賠償
只要求這星期的薪資賠償
還有機車修理費跟醫藥費
其他我都沒有多做要求
我想我也不想要給人家敲竹槓嘛
所以我就沒有多做其他的要求啦
我堂哥他們都說
既然是對方的錯~那說不定可以求償到
一部新車的錢也說不定
還有加上保險公司之類了
還有堂姐也說
精神賠償是可以自己想數字的啦
不過我想對方也有意願
我也想早點解決
所以就簡簡單單一點ㄅ
老闆是說我沒有高人指點
所以和解金才這麼一點點
我想~大家也不想遇到啦
那就和氣的解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