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08 02:03:50太皮
字字屈機:賣旗
賣旗籌款活動在澳門存在已久,過去主要集中由一些慈善團體舉辦,然而近年卻開始有禾雀亂飛之勢,普通的社團甚至鄉會也辦起了賣旗活動,似乎單拿政府資助不足夠,實行多多益善,少少無拘。節假日走在街頭,往往有一二少男少女一手持貼紙,一手提錢袋向你「攔途截捐」,你自然也不會吝嗇那十元八塊,慷慨解囊,乖乖就範。
不過,由於政府缺乏監管,關於賣旗籌款,一直有不少謎未破解,包括每一次賣旗活動到底籌了多少錢?團體甚少公布有關成果,也甚少交待金錢的去向,有多少錢是拿去做正經事而非作為行政費?一年又有多少次賣旗活動?是不是任何人只須要拿個袋子就可以去募捐?諸如此類,好命的話,也許在我有生之年能夠得到答案。
如果說,籌得款項真是用來做善事,或者用來發展一項有益社會的事業,而非中飽私囊,而非做壞事的話,捐款者也算是為社會作出了貢獻,但近年卻有人藉募款的便利、乘人心善良之機,做出了令人神憎鬼厭的詐騙行為。
有外籍人士假借慈善的名義募捐,而其募捐工具只是一個信封。信封顯示了兩個訊息,一:工具過於簡陋;二:不便於捐銀仔,如此一來,只要有善心者「落沓」,就會捐上紙幣,外籍人士便可付出最少,獲得最多。更甚者,有鄉會組織在2008年四川地震後賣旗籌款,以賑災為名,及後被爆出他們將籌得善款的一半(實際上不只吧)用來做自己社團的運作經費,此一行徑無疑於利用人們的善心發死人財,實在是相當可恨!
說到賣旗,上周日,我也不幸中招,捐出八元錢換了一張可愛的貼紙。當然,「被賣旗」不算甚麼新鮮事,八塊錢更是微不足道的可能他人已羞於捐獻的金額,但這簡簡單單的捐款行為,卻讓自己做了一件錯事,好生悔疚。
話說當日我正走到國父紀念館外,遇到兩個穿着校服的男孩走上來要我賣旗,由於那裡比較偏僻,稍為動腦筋都應該不會在那裡找生意,因此我立即醒悟到他們有古怪,果不其然,我正要將一個五元和三個一元塞進捐款袋口子中時,一個小子卻將銀仔接過,為我代勞,問題就出在這裡了。(上)
賣旗
話說,那小子將我的一個五元和三個一元接過,愚蠢的動作任誰都知道他正在打捐款的主意,果不其然,他裝模作樣地塞了一兩個錢幣進捐款袋子裡,其他的則仍揣在手中,由於手太小,錢幣有些露了出來,他就用露着錢幣的小手替我貼旗仔。我不知他是故意讓我看到呢還是真的笨鈍若此,在那一刻我竟沒有絲毫責備之意,竟然還說了一句:「不要騙那麼多!」然後揚長而去。
也許,我小時候實在太受了些老實做人之害,在澳門(可能全世界)這個越老實越吃虧的地方裡,懂得偷呃拐騙才是硬道理,我的潛意識也可能對於自己的老實耿耿於懷,因此才會姑息這種詐騙行為,目的就是要他們別太老實。試想想,一個人老實巴交的去打份牛工,一個月可能只有幾千一萬元收入,還要被八哥犬般惡毒的上司咒罵,但一個不老實的人只要跟對老細,去做沓碼、放數等不事生產的行業,一天可能就可賺數萬元,開着靚車肆無忌憚地對前車響喇叭,還可以像幾日前那位與巴士司機爭執的年輕人般,趾高氣揚地兜巴掌摑中年巴士司機。在澳門,「忠忠直直,終須乞食」是萬分有道理的。是的,是歪理,但我認為很正確。
可是,我在離開那對小孩後心裡卻開始難受,雖然確實是「壞人」在社會上往往得到更多,但能成為一個成功的「壞人」卻須經歷極大風險,很多立志做壞人的少年,未成年就可能死於非命了。倒不如做個老實人,穩穩當當,說不定甚麼時候還可以冷手執個熱煎堆,娶個靚老婆,嫁個有錢老公。想深一層,自己小時候就是因為老實,因為在犯事時往往是得到「關注」的一個,現在才不致於誤入歧途,才仍有機會在報紙上高談濶論,雖然繞了很多彎路才知道澳門的現實情況,但總好過一開始就心存僥倖。社會現實應該由小孩子在成長過程中自己體會,毋需我過於熱心。
我後悔自己一開始就將錢交給他們,而不是由自己塞進捐款袋裡,我為他們製造了一個貪婪的機會之後,不但不加以責備,還說了些類似鼓勵的說話,可能促成了他們的敗亡,實在應該向他們的父母說句對不起。
賣旗真的有很多「鬼鼠嘢」,原意是捐款做善事,結果可能變成虧空公款,原意是想學生趁課餘學會服務社會,結果卻可能讓學生學壞。澳門現在這麼有錢,地產商隨便跌個「崩」都夠養活幾十人,是否仍須要這種原始而又不受監管的籌款方式呢?(下)
(圖片來源:http://www.keichun.edu.hk/%E6%9D%8E%20Sir%20%E5%9C%96%E5%BA%AB/album/%E4%BA%BA%E7%89%A9%E5%8B%95%E4%BD%9C%20Action/slides/%E8%B3%A3%E6%97%97.html)
原載十一月份澳門華僑報副刊華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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