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08 10:07:29無法沉默的貓
20081007~民數記30章
默想詩歌: 這一生最美的祝福
http://www.goooooooood.com/ss/36450501.htm
圖片附註:攝於校園裡的七里香(200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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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第三十章
30:1 摩西曉諭以色列各支派的首領說:「耶和華所吩咐的乃是這樣:
30:2 人若向耶和華許願或起誓,要約束自己,就不可食言,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話行。
30:3 女子年幼、還在父家的時候,若向耶和華許願,要約束自己,
30:4 她父親也聽見她所許的願並約束自己的話,卻向她默默不言,她所許的願並約束自己的話就都要為定。
30:5 但她父親聽見的日子若不應承她所許的願和約束自己的話,就都不得為定;耶和華也必赦免她,因為她父親不應承。
30:6 她若出了嫁,有願在身,或是口中出了約束自己的冒失話,
30:7 她丈夫聽見的日子,卻向她默默不言,她所許的願並約束自己的話就都要為定。
30:8 但她丈夫聽見的日子,若不應承,就算廢了她所許的願和她出口約束自己的冒失話;耶和華也必赦免她。
30:9 寡婦或是被休的婦人所許的願,就是她約束自己的話,都要為定。
30:10 她若在丈夫家裏許了願或起了誓,約束自己,
30:11 丈夫聽見,卻向她默默不言,也沒有不應承,她所許的願並約束自己的話就都要為定。
30:12 丈夫聽見的日子,若把這兩樣全廢了,婦人口中所許的願或是約束自己的話就都不得為定,因她丈夫已經把這兩樣廢了;耶和華也必赦免她。
30:13 凡她所許的願和刻苦約束自己所起的誓,她丈夫可以堅定,也可以廢去。
30:14 倘若她丈夫天天向她默默不言,就算是堅定她所許的願和約束自己的話;因丈夫聽見的日子向她默默不言,就使這兩樣堅定。
30:15 但她丈夫聽見以後,若使這兩樣全廢了,就要擔當婦人的罪孽。」
30:16 這是丈夫待妻子,父親待女兒,女兒年幼、還在父家,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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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對人有信及道義是很重要的處事原則,有時我們會看重自己對人的誠信,可是對神、對人的承諾我們是一樣看重的嗎?摩西吩咐以色列人,要切記遵守對神及對人的承諾。古人一言為定,不需要簽名立契約。律法從來沒有強迫人起誓許願,但是人一旦許了願以後,就必須履行。違背誓言就意味著破壞雙方的信任與關係,而信任是人與神和人與其他人建立關係的基礎。但反觀今天我們很容易就遇到人對我們背信,或是我們自己也會失信於人。我們好像失去了誠信的道德標準,不只是對人,有時甚至對神也是一樣,我們已經不把這些生活中的經常背信當成一回事了,在摩西那時代,若背誓,所得的損害是很大的,特別是人對神失信或破壞了對神的承諾,那是要受到很嚴厲的懲罰的。
以色列人不只是要有誠信,當他們向神許願也是極為嚴格的事,讀著這些許願的條例,給了我們甚麼啟示呢?在3-8節中按照以色列人的律法,為避免年輕人愚昧地許願帶來嚴重後果,父母可以否決兒女所許的願。從這一條律法,看出父母與兒女之間關係的原則。兒女與父母住在一起時,要對事情作出抉擇前,應先徵求父母的意見,並得到他們的幫助。父母有經驗,能使子女免犯嚴重的錯誤。但是作父母的應當慎重,善意地行使權柄。在保護兒女免受災禍之時,也要使兒女從錯誤之中學到教訓。
http://www.goooooooood.com/ss/36450501.htm
圖片附註:攝於校園裡的七里香(200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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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第三十章
30:1 摩西曉諭以色列各支派的首領說:「耶和華所吩咐的乃是這樣:
30:2 人若向耶和華許願或起誓,要約束自己,就不可食言,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話行。
30:3 女子年幼、還在父家的時候,若向耶和華許願,要約束自己,
30:4 她父親也聽見她所許的願並約束自己的話,卻向她默默不言,她所許的願並約束自己的話就都要為定。
30:5 但她父親聽見的日子若不應承她所許的願和約束自己的話,就都不得為定;耶和華也必赦免她,因為她父親不應承。
30:6 她若出了嫁,有願在身,或是口中出了約束自己的冒失話,
30:7 她丈夫聽見的日子,卻向她默默不言,她所許的願並約束自己的話就都要為定。
30:8 但她丈夫聽見的日子,若不應承,就算廢了她所許的願和她出口約束自己的冒失話;耶和華也必赦免她。
30:9 寡婦或是被休的婦人所許的願,就是她約束自己的話,都要為定。
30:10 她若在丈夫家裏許了願或起了誓,約束自己,
30:11 丈夫聽見,卻向她默默不言,也沒有不應承,她所許的願並約束自己的話就都要為定。
30:12 丈夫聽見的日子,若把這兩樣全廢了,婦人口中所許的願或是約束自己的話就都不得為定,因她丈夫已經把這兩樣廢了;耶和華也必赦免她。
30:13 凡她所許的願和刻苦約束自己所起的誓,她丈夫可以堅定,也可以廢去。
30:14 倘若她丈夫天天向她默默不言,就算是堅定她所許的願和約束自己的話;因丈夫聽見的日子向她默默不言,就使這兩樣堅定。
30:15 但她丈夫聽見以後,若使這兩樣全廢了,就要擔當婦人的罪孽。」
30:16 這是丈夫待妻子,父親待女兒,女兒年幼、還在父家,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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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對人有信及道義是很重要的處事原則,有時我們會看重自己對人的誠信,可是對神、對人的承諾我們是一樣看重的嗎?摩西吩咐以色列人,要切記遵守對神及對人的承諾。古人一言為定,不需要簽名立契約。律法從來沒有強迫人起誓許願,但是人一旦許了願以後,就必須履行。違背誓言就意味著破壞雙方的信任與關係,而信任是人與神和人與其他人建立關係的基礎。但反觀今天我們很容易就遇到人對我們背信,或是我們自己也會失信於人。我們好像失去了誠信的道德標準,不只是對人,有時甚至對神也是一樣,我們已經不把這些生活中的經常背信當成一回事了,在摩西那時代,若背誓,所得的損害是很大的,特別是人對神失信或破壞了對神的承諾,那是要受到很嚴厲的懲罰的。
以色列人不只是要有誠信,當他們向神許願也是極為嚴格的事,讀著這些許願的條例,給了我們甚麼啟示呢?在3-8節中按照以色列人的律法,為避免年輕人愚昧地許願帶來嚴重後果,父母可以否決兒女所許的願。從這一條律法,看出父母與兒女之間關係的原則。兒女與父母住在一起時,要對事情作出抉擇前,應先徵求父母的意見,並得到他們的幫助。父母有經驗,能使子女免犯嚴重的錯誤。但是作父母的應當慎重,善意地行使權柄。在保護兒女免受災禍之時,也要使兒女從錯誤之中學到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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