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 一
綱 目 (週一、週二)
壹 我們對詩篇的精粹,詩篇的靈,有清楚的認識,是很重要的—二6~ 8,二六8,三六8~9,四六4,四八1~2,七二8,19:
一 在詩篇裏,神聖啟示的靈、實際和特徵, 乃是作神永遠經綸之中心和普及的基督—路二四44。
二 基督先是三一神的具體化身,然後是神的家、神的居所( 由神的殿所表徵),也是神的國(由耶路撒冷城所表徵), 並且從神的家起,在神的國裏,作全地的元首—詩二6~8, 三六8~9,四六4,四八1~2,七二8,19。
三 神渴望在地上得著一個生機的居所, 這居所乃是神藉著包羅萬有之基督了結的死和使人有新生起頭的復活 ,所得著之聖徒的集大成—二二22,二六8:
1 這些聖徒將是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之三一神永遠的顯明與彰顯, 並且祂要在祂包羅萬有的基督裏成為他們的一切—啟二一2,11, 23。
2 三一神要藉著在新宇宙中這樣一個生機體,在地上作王—十一15, 二二1~5。
貳 神創造了一個團體人,不僅有祂的形像以彰顯祂, 也運用祂的管治權管理全地以代表祂—創一26~28:
一 神給人管治權,目的是要征服神的仇敵,那背叛神的撒但; 恢復被撒但所篡奪的地;以及運用神管理地的權柄, 使神的國得以臨到地上,神的旨意得以行在地上, 神的榮耀得以顯在地上—太六10,13下,啟十一15。
二 人與地是有特別的關係的,神所要人管理的範圍就是地; 神需要人從撒但篡奪的手中恢復地,使撒但在地上受虧損— 創一26~28,詩八1。
三 神的目的是要人有祂的形像彰顯祂,有祂的管治權代表祂, 這不是在亞當這頭一個人—舊人—身上得著完成, 乃是在基督這第二個人—新人—身上得著完成; 這新人是由基督自己作頭,以及召會作祂的身體所組成的— 弗一22~23,二15,四15~16,24,西三10~11。
經 文
路二四44 『…摩西的律法、申言者的書、和詩篇上所記關於我的一切事, 都必須應驗。』
創一26 『神說,我們要按著我們的形像,照著我們的樣式造人, 使他們管理…。』
啟十一15 『…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和祂基督的國,祂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 』
十九10 『…耶穌的見證乃是豫言的靈。』
晨興餧養
啟示錄十九章十節說,在啟示錄裏豫言的靈乃是耶穌的見證。 基於這原則我們能說,在詩篇裏神聖啟示的靈、實際和特徵, 乃是作神永遠經綸之中心和普及的基督。(路二四44。)為此, 基督先是三一神的具體化身,然後是神的家、神的居所( 由神的殿所表徵),也是神的國(由耶路撒冷城所表徵), 並且從神的家起,在神的國裏,作全地的元首。因此, 基督在整個宇宙中是一切中的一切。這樣神聖的啟示, 與全本聖經裏所啟示的一樣。但詩篇裏的神聖啟示, 有一個特別的點,就是這樣高的啟示,甚至是神聖啟示的最高峰, 乃是在古代敬虔聖民情緒的發表裏豫言出來。 所以這樣的啟示攙雜著他們苦難中的安慰,以及敬虔的修養, 但這最高啟示的中心和實際(靈),不是苦難中的安慰, 也不是敬虔的修養,乃是那照著神的願望,並為著神的喜悅, 作一切中之一切的神的基督。(詩篇生命讀經,六二八至六二九頁。 )
信息選讀
這最高神聖啟示的總結乃是新耶路撒冷城,作神居所(帳幕) 的表號,(啟二一1~3,) 使三一神藉此得以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得著顯明與彰顯。
神渴望在地上得著一個生機的居所, 這居所乃是神藉著包羅萬有之基督了結的死和使人有新生起頭的復活 ,所得著之活聖徒的集大成。 他們將是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之三一神永遠的顯明與彰顯, 並且祂要在祂包羅萬有的基督裏成為他們的一切。 三一神要在新地上,藉著在新宇宙中這樣一個生機體作王。 這就是詩篇的靈,詩篇的精粹。(詩篇生命讀經,六二九頁。)
神創造了一個團體人,不僅有祂的形像以彰顯祂, 也運用祂的管治權管理萬有以代表祂。神給人管治權,目的是:( 一)征服神的仇敵,那背叛神的撒但;(二) 恢復被撒但所篡竊的地;以及(三)運用神管理地的權柄, 使神的國得以臨到地上,神的旨意得以行在地上, 神的榮耀得以顯在地上。(太六10,13下。)
神的目的是要人有祂的形像彰顯祂,有祂的管治權代表祂, 這不是在亞當這頭一個人(林前十五45上)—舊人(羅六6)— 身上得著完成,乃是在基督這第二個人(林前十五47下與註2)— 新人(弗二15與註8)—身上得著完成。 這新人是由基督自己作頭,以及召會作祂的身體(一22~23, 林前十二12與註2,西三10~11與11註9)所組成的。 這要完全在得勝的信徒身上得著完成,他們活基督, 作祂團體的彰顯,(腓一19~26,)並要得著權柄制伏列國, 在千年國裏與基督一同作王。(啟二26~27,二十4,6。) 這要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彰顯神的形像, 有祂的榮耀和祂顯出的樣子,(四3上,二一11,18上,) 並且運用神的神聖權柄,維持神對全宇宙的管治權,直到永遠。( 24,二二5。)(聖經恢復本,創一26第五註。)
參讀:詩篇生命讀經,第四十五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