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22 17:06:53aq
卓越計畫事件031-健保藥品是降價或降品質?
健保藥品是降價或降品質?
2004/10/15
【聯合報社論】
衛生署在各界強烈批評「藥價黑洞」的壓力下,宣布實施近萬項藥品的大幅降價,並稱可節省健保年藥費支出約六十億元。然而,衛生署有降價的「政策」,醫院和藥商亦有換藥或下市的「對策」;在這波官方和醫藥界的對抗中,民眾卻可能是最大的輸家。
所謂「藥價黑洞」,其來源是醫院壓低藥商的進價,卻以較高的報價向健保局請款;藥商為了作生意而配合醫院,給了醫院好處,也不會損傷藥商的利益;但健保和民眾則當了冤大頭,付出不合理的藥費。這種情形一直為各界所詬病,在衛生署逕自實施「健保雙漲」後,更激起民怨,因此衛生署才會推出所謂「大降價」的政策。
然而,衛生署的大降價政策,表面上順應輿情,其實只是推卸責任的「鋸箭法」。犧牲了民眾的利益,掩飾了政府的無能,並未真正解決問題。因為,「藥價黑洞」既然來自醫院和藥商之間的不當商業行為,衛生署若要解決問題,唯有深入調查這種「壓低進價、抬高報價」的作法,必要時應交由司法調查機關偵查,方能杜絕歪風,同時確保用藥品質。尤其,如今整個健保制度已類似「公醫」制,健保局成為最大的、甚至可說是唯一的買方,豈有任由醫院和藥商聯手宰割之理?
衛生署未真正著手解決藥價黑洞問題,而只是硬性規定降價;於是,醫院採取的對策就是「換藥」,而藥商則是「下市」。藥商在大降價之後,若仍接受醫院的巨額差價採購方式,勢將無利可圖,於是揚言退出台灣市場;而醫院因使用原藥品榨不到原來的利潤,於是揚言換用其他高價差的藥品,或者換用同效用的國產藥(即所謂「俗名藥」)。但換藥之後,卻引起藥品品質下降的疑慮。對此,衛生署和健保局宣稱「國產藥不等於劣質藥,品質沒有問題」,試圖安定民心。
然而,若國產藥的品質的確沒有問題,何以健保開辦八年以來,竟然長期任由醫院和藥商選用進口藥,而不令其選用國產藥?進而言之,健保當局八年來任由醫院和藥商以高價藥吃定了健保,每年出現數百億元的藥價黑洞,這些責任該如何追究?反之,倘若衛生署和健保局其實對進口藥和國產藥的品質差異心知肚明,如今竟因無力解決藥價黑洞問題,遂逕以全面降價、實即強迫換藥的辦法,規避各界的責難,作出節省藥費的表面文章;那麼,這種以「降價」為名,卻以「降品質」為實的作法,不啻以人民生命和健康福祉作賭注,來掩飾施政的無能。
衛生署聲稱,降價的進口藥是專利過期的藥品,市場行情本來就應降價。這話的確不錯。但問題在於醫院要求的「藥價差」如果降不下來,衛生署硬性規定降價的結果,除了迫使藥商退出市場、醫院換藥之外,還能有什麼結果?俗語說,「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本的生意沒人做」,就是這個道理。衛生署實在應該認真面對問題,拿出魄力謀求解決;一味逃避,未免太缺乏擔當,更不可能因而取得各界對其「健保雙漲」政策的諒解,甚至反而更增惡感。
衛生署在宣布藥品大降價政策時,又以健保開辦八年為由,找來一些健保受益者出席記者會,宣揚健保「德政」。這種手法,和宣布「健保雙漲」的同時,卻以大量公帑打電視廣告,聲稱「多繳四十元救健保」的手法如出一轍;都是轉移焦點、企圖使人民忘記當政者責任的宣傳花招。倘若衛生署和健保局始終拿不出決心和辦法來整頓健保的弊端,而只知玩弄這類花招,則健保問題恐將出現治絲益棼的惡性循環,愈陷愈深。
【2003-03-05/聯合報】
2004/10/15
【聯合報社論】
衛生署在各界強烈批評「藥價黑洞」的壓力下,宣布實施近萬項藥品的大幅降價,並稱可節省健保年藥費支出約六十億元。然而,衛生署有降價的「政策」,醫院和藥商亦有換藥或下市的「對策」;在這波官方和醫藥界的對抗中,民眾卻可能是最大的輸家。
所謂「藥價黑洞」,其來源是醫院壓低藥商的進價,卻以較高的報價向健保局請款;藥商為了作生意而配合醫院,給了醫院好處,也不會損傷藥商的利益;但健保和民眾則當了冤大頭,付出不合理的藥費。這種情形一直為各界所詬病,在衛生署逕自實施「健保雙漲」後,更激起民怨,因此衛生署才會推出所謂「大降價」的政策。
然而,衛生署的大降價政策,表面上順應輿情,其實只是推卸責任的「鋸箭法」。犧牲了民眾的利益,掩飾了政府的無能,並未真正解決問題。因為,「藥價黑洞」既然來自醫院和藥商之間的不當商業行為,衛生署若要解決問題,唯有深入調查這種「壓低進價、抬高報價」的作法,必要時應交由司法調查機關偵查,方能杜絕歪風,同時確保用藥品質。尤其,如今整個健保制度已類似「公醫」制,健保局成為最大的、甚至可說是唯一的買方,豈有任由醫院和藥商聯手宰割之理?
衛生署未真正著手解決藥價黑洞問題,而只是硬性規定降價;於是,醫院採取的對策就是「換藥」,而藥商則是「下市」。藥商在大降價之後,若仍接受醫院的巨額差價採購方式,勢將無利可圖,於是揚言退出台灣市場;而醫院因使用原藥品榨不到原來的利潤,於是揚言換用其他高價差的藥品,或者換用同效用的國產藥(即所謂「俗名藥」)。但換藥之後,卻引起藥品品質下降的疑慮。對此,衛生署和健保局宣稱「國產藥不等於劣質藥,品質沒有問題」,試圖安定民心。
然而,若國產藥的品質的確沒有問題,何以健保開辦八年以來,竟然長期任由醫院和藥商選用進口藥,而不令其選用國產藥?進而言之,健保當局八年來任由醫院和藥商以高價藥吃定了健保,每年出現數百億元的藥價黑洞,這些責任該如何追究?反之,倘若衛生署和健保局其實對進口藥和國產藥的品質差異心知肚明,如今竟因無力解決藥價黑洞問題,遂逕以全面降價、實即強迫換藥的辦法,規避各界的責難,作出節省藥費的表面文章;那麼,這種以「降價」為名,卻以「降品質」為實的作法,不啻以人民生命和健康福祉作賭注,來掩飾施政的無能。
衛生署聲稱,降價的進口藥是專利過期的藥品,市場行情本來就應降價。這話的確不錯。但問題在於醫院要求的「藥價差」如果降不下來,衛生署硬性規定降價的結果,除了迫使藥商退出市場、醫院換藥之外,還能有什麼結果?俗語說,「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本的生意沒人做」,就是這個道理。衛生署實在應該認真面對問題,拿出魄力謀求解決;一味逃避,未免太缺乏擔當,更不可能因而取得各界對其「健保雙漲」政策的諒解,甚至反而更增惡感。
衛生署在宣布藥品大降價政策時,又以健保開辦八年為由,找來一些健保受益者出席記者會,宣揚健保「德政」。這種手法,和宣布「健保雙漲」的同時,卻以大量公帑打電視廣告,聲稱「多繳四十元救健保」的手法如出一轍;都是轉移焦點、企圖使人民忘記當政者責任的宣傳花招。倘若衛生署和健保局始終拿不出決心和辦法來整頓健保的弊端,而只知玩弄這類花招,則健保問題恐將出現治絲益棼的惡性循環,愈陷愈深。
【2003-03-05/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