塵事
夜來臨了,星兒稀疏的高掛天空,是個沒有月亮的夜晚!街道兩旁霓虹燈囂張的閃爍著,急駛的車輛和往來穿梭的行人交織成一幅生之謳割,不停地鳴奏著,劃破寂靜的夜,似乎也增添了夜的緊張氣氛,而輓歌輕輕輕輕傳頌一則故事,一則淡忘許久的故事…………
蔡勝天漫無目的的在街道上走著,走遍地下街,看著成雙成對的人們,他總會忍不住的多看那麼一眼,然後習慣性的自鼻子重重的發出一聲──哼!他不知道,也不想去知道,為何自己會這樣,那種需要思考的事情,他從不去接收的。活著,何必那麼痛苦呢!這是他時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
走進地下街,亮如白晝的地下街,擁擠的人潮,像許多無頭蒼蠅,亂碰亂撞。呵!這個世界上無聊的人還是很多啊!他嘲弄的自言自語著。
「幹─有什麼好看的………」一個男人轉過頭看他一眼,卻被他咒罵幾句。
停在一家唱片行前,他大略的瀏覽一下,音樂,他媽的音樂,林思怡是最喜歡聽音樂的,那也難怪,她有一副動人的歌喉。他不知不覺的陷入沉思,認識林思怡就是在這家唱片行的吧!
想起來簡直有點莫名其妙,那一次怎麼會突然心血來潮,逛啊逛的,逛到唱片行,他是從來不買那些的。然而,當他見到那個女人的第一眼時,他就深深的被吸引了,那晚,幾乎那個女人向他介紹的錄音帶,他都全部購買了,回家後,錄音帶隨手一甩,彷彿做了一場夢似的,掏掏口袋,竟然連買一包煙的錢都不夠,而尚有一星期才發餉呢!那一星期靠著借來的一百元艱難的熬過。
然而,他終於也知道了,那個女人叫做林思怡。
忽然一曲熟悉的音樂傳進耳中,使他不得不將思緒拉回現狀,傾耳細聽,哦!原來是這一首歌啊:飄零的落花。林思怡時常哼哼唱唱的一首歌:飄零的落花。落花為何飄零?說過不再想她,為何還在不知不覺中想起她,為何還要再傾耳細聽這首歌!
林思怡啊林思怡!
她為什麼離開自己?是自己故意忘了?還是真的忘了?那晚,下著毛毛雨的夜晚,好冷好冷的天氣,在不到幾坪大的房裡…………..
「說,妳去了哪裡?和誰在一起………..」
「難道我去任何地方,都要向你報告嗎?你未免太過份了吧!」
他只記得兩人說話的聲音越來越大,最後一聲──好!那你走吧!她就真的走了。毫不回頭的走了!
林思怡去哪裡?她剛離開的那一陣子,蔡勝天確實有些不習慣,彷彿失去了什麼似的,有時候,走啊走的,走到那家唱片行,竟盼望她能夠再出現,一次兩次……他又回復沒有林思怡前的日子…………
唉!想那些做什麼呢?現在這樣不也是很好嗎?想她,簡直是無聊嘛!不如去看場電影吧!「男與女」,「男」與「女」有什麼好演的,管他的,打發打發時間也好。
咦!那不是林思怡嗎?明明是林思怡嘛!不對!記得廣告上是寫「鍾楚紅」主演的啊!可是,為何會那麼相像呢?
銀幕上一幕幕的更迭,他只注視著鍾楚紅的一顰一笑,哦!林思怡啊林思怡……
那一段同居的日子起,他從來不曾這般努力的工作著,只為了林思怡,蔡勝天一直這般的告訴自己。打從老姐在他開始工作後嫁人,姐夫一直瞧不起他,黑手工人,無父無母,家無恒產,誰會瞧得起,所以,即使他很敬愛老姐,畢竟老姐為了照顧他,拖到三十幾歲才嫁人,但是,除了參加老姐的婚禮外,幾年來,他去過老姐家的次數,算都算得出來。然而,每次他都深深感覺到家的溫暖,這種無形的包袱,使他不敢多花一分鐘時間去思考,於是,只能漫無目的亂走亂逛,筋疲力竭後,倒在床上即呼呼大睡。可是,多了一個林思怡後,林思怡住進來之後呢?
他的眼光忽然被銀幕上鍾楚紅的模樣吸引了,全身是血的鍾楚紅,從樓上滾到樓下的鍾楚紅。血!血!他滿腦子幾乎都是血的影子,多麼可怕,多麼恐怖的血人啊!他不由得感到全身發冷,好像置身於冰天雪地裡。血啊!老母的血,老母的血是怎麼流盡的,老母!
大約是國小六年級吧!時間對他而言,早就沒有什麼意義,管他是幾年級,反正是好久好久以前的事了,老母孤獨的躺在馬路中,那時常令他在午夜夢迴時驚醒的一幕啊!紅紅的血覆蓋在老母身上,他記得,那時,自己並沒有哭,或許那時自己還不曉得老母永遠不會再回來吧!那時,他只有眼睛瞪得大大的,怒視著絕塵而去的大卡車,心裡也反覆地咒罵,為何忍心將老母撞倒在地呢?直到圍觀的人漸漸多了,吵雜的聲音吸引他的注意力,他才發覺老母仍然孤獨的躺在馬路中。
而圍觀的人呢?又不是伊老母,有什麼好看的呢!他想到每次路邊在演布袋戲或歌仔戲時,總是圍了好多好多人,老母是主角啊!可是歌仔戲中總是哭哭啼啼的,為何沒有看到半個人在哭呢?老母好孤獨好孤獨的演著啊!多麼孤獨的老母,就讓自己陪伴著她演這齣戲吧!
哇──一聲,他急急忙忙地奔跑過去,可是,為何不讓自己演呢?還是那個拉住自己的條子也是演員呢?他不知道,他不知道………..
逃之夭夭的大卡車,逃吧!逃吧!
眼角為何會濕濕的,淚嗎?還會有淚?難以思議啊!那段飽受冷嘲熱諷的生活裡,幾乎流盡了所有的眼淚,總以為自己不再有淚的。
初中畢業後,他便到一家鐵工廠當學徒,從車床到鉗工,電焊到砂輪,師傅們不是動不動破口大罵,就是趾高氣昂的呼東喚西,他只能忍氣吞聲。
「忍著點吧!熬到出師時,你就出頭天了!」老姐總是這麼地告訴他。
每次看到老姐,他就好像看到老母,
鐵工廠的頭家很寵溺孩子,那個混蛋的獨子,他都有一股想揍他的衝動,他媽的,有錢人家的少爺就能夠狗眼看人低,仗勢欺人嗎?好幾次,頭家子命令他如何如何,他連甩都不甩,頭家子氣的火冒三丈,而隔天,他必定會忍受半個鐘頭以上的訓話,即使如此,他仍是不將頭家子的命令當一回事。
「喂!少年仔,散場了!」
抬頭一看,戲院裡的觀眾何時走光的呢?竟然只剩下自己傻傻地坐著。
走出戲院,寒風陣陣吹來,好冷啊!拉拉衣領,揉搓著雙手。到哪裡去呢?回家?
林思怡走後,自己不也是在公園釣到一個馬子嗎!哇塞,還是個大學生呢!叫什麼名字!唉!管他的。那個女人竟然那麼上道,不談過去,不談未來,更甭説代價了,他是有點懷念那個女人的。呵呵,作愛時的那種狂勁,簡直是他媽的夠味!大學生確實是不同凡響啊!可惜的是,他卻無聲無息的消失了!
能夠再釣到一個大學生的馬子嗎?一對對壹雙雙親暱的影子,多麼甜蜜啊!自己不也是曾有過那麼一段日子嗎?林思怡啊林思怡!
那是一段難以言喻的日子,生活中除了有著彩色的夢,也有著遠大而美麗的未來。但是噩夢似乎都跟隨著他,自從林思怡踏入餐飲界,世界開始改變,怪誰,他只能苦笑,為何當初不阻止林思怡到咖啡專門店工作呢?事實上,自己憑什麼又有何能力阻止。即使阻止了,現在又會變成何種局面,誰能預料?畢竟,環境並非是改變一個人的唯一因素。
那年,他生日,其實他自己也忘了,而是林思怡告訴他的。借錢,買蛋糕,慶祝他生日。他感受到的不是被愛的溫馨,而是徹底的悲傷。在組成一個家的念頭漸漸成形的階段,為何林思怡還如此,這件事情如一粒種籽在他心裡萌芽,然而希望之火仍未滅去,他依舊將老母唯一遺留給自己的一枚戒指套入她的中指。
如果林思怡能夠多學學老母,該有多好。他常常這般祈望。記憶中的家,一直是在困苦的環境中,老爸天天不務正業,喝酒回來,全家就遭殃‧尤其是老母,必須忍受拳打腳踢,卻毫無怨言,甚至起個透早,餵豬後,為人幫傭,數十年如一日。而老母會孤獨的躺在馬路中,也是為了趕去為人幫傭啊!
能不懷念老母嗎?他覺得老母好傻,卻又不得不希望林思怡學學老母。老母的戒指改變得了什麼?
「餐廳的老闆說要送我去學電子琴及唱歌,我會成為大歌星的。」
當林思怡告訴他這句話時,他的心急速的下沉下沉,忽然覺得好無奈好可怕,和老母一樣的孤獨。幾次的爭執、冷戰,直到她走了,走向另外一個世界,老母的戒指也被帶走了。可憐的老母!
老母啊!忽然他看到一個濃妝艷抹也掩蓋不了滿臉皺紋的老女人走過來。「少年仔,要嗎?」
老母啊!他趕緊拔腿就跑。冷冽的寒風陣陣迎面襲來………….
〈1984.6.16商工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