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2-20 11:45:49老納

production 2 之 作為一個導演

踏入apa第二個學年,同學們都開始著緊自己的岡位,當中產生了很微妙的轉變。反派是攝影系學生,在production 2 當導演一職,有很深的體會,想分享一下。

在香港,導演是電影製作的中心。APA的跟隨電影工業的風氣,許多同學,甚至導演本身都會以自己為發號司令的一員。更加有同學認為職位與職位之間本身已存在陛級上的分別。最明顯的是助製、助攝、助導,就是監製、攝影、導演的「阿四」。這個情形,產生了許多有趣的問題,例如:燈光應該由負責燈光的同學設計?還是由負責攝影的同學設計?燈光只是執行?再者,鏡頭的運用又應該由攝影同學決定還是由導演決定?好像大家都只是為導演服務。這樣就形成了一個雞生蛋,蛋生雞的權力架構。最終的決策權,以及權力最大持有人,就是導演。

那麼,是什麼賦予導演這麼大的權力?是選修科的分別?是導演的才智?還是整個制度的傳統?

我覺得以導演中心的作者論和權力的比重平均的創作都是猶如太極,各有利弊。所以,在大家仍在學習階段,技術、藝術,甚至本身的表達能力,溝通技巧,社會定位都未掌握,那麼快便依從故有制度,在架構中以己身的職位決定自己的定位,會否很容易迷失於權力遊戲之中,而忽略了電影本身的意義?

我認為導演與其他岡位並無職權上的差別,而它本身的作用就是選擇,做導演也是一項不斷選擇的過程。選擇的過程中各岡位亦應該給予意見和指引。如果組員對導演的決定有任何問題及反對,作為導演,有責任解釋和使人明白自己所選擇的原因和目的,而不是什麼不能解釋的狗屁個人喜好或個人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