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9-23 22:32:32雞翼

「法制」

小時候,曾經有一段日子坐在律師樓裏做我的小學功課
(家父曾在某律師樓的元朗分行工作十多年)
,早就知道「法制」在客觀上不是公平的。在法制之前,與談政治一樣,沒有良心可言。
你若真的犯了法,也千萬別在首次「落口供」時認罪,「法制」賦予任何人利用律師的能力与口才,盡量令自己免受法律制裁。
(這是任何在法律界工作的人都會給你的意見。首次「落口供」否認,過后可以承認。警方會崔迫答覆,尤其是未成年兼不能聯絡上其父母的。)

大法官常說,法庭不是道德審判。
現實中,受上天/良心制裁与法律制裁是分割開的。

我也想天真的以為,法制是公平的、警察叔叔都是好人。
很多人懂得「法制是有錢人才可以談的」,但到底也不去探討,現實有多殘酷、法制有多公平。正如有人(多是熱血青年)以為ICAC依法搜報館是沒有錯,
又有人以為報館是為了維護新聞自由而反抗,如果一切也是這樣Simple,會是多好!

這不是悲觀,更不是「只余下半杯水與還有半杯水」這樣簡單的觀點与角度問題,
而是現實,我們接觸得太少真正的黑暗。做人要平衡,世界有光就有黑暗,有黑暗不代表世界就不美麗。

P.S.人要為自己的說話負責,CIA與FBI不是一起工作的(CIA的活動範圍不在美國境內)。
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