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08 11:46:39水月

貓狗員工


    有些弱點,原來並不能克服,譬如害怕死老鼠。

    關於死老鼠的經歷得追溯到七十年代。那時候,除了家中偶然會發現死老鼠,大清早上學途中碰到的機會也很大。家中的也許被捕鼠器夾死、被杜鼠藥毒死、被貓咬死。至於伏屍大街小巷中的,死因不明,但多半腸穿肚爛,死相可怖!

    記憶,有時候只需要一點外來刺激,便會如潮水泊岸,由不得你忘記。

    這種刺激前幾天傍晩讓我體驗了。伏屍小巷的那隻老鼠,在電光火石間便能使我所有關於這種生物的記憶湧上心頭。讓人心悸的是,牠,隔天仍在,而且一如以往,腸穿肚爛。

    這第二輪刺激敎我記起家中養過的貓狗。

    在那段曾經被我遺忘的歲月中,除了妹妹,恐怕我們家沒人把飼養的狗兒當寵物看待。而貓呢,好像連妹妹也沒興趣逗牠。我們養的狗和貓,各司其職,如果要為牠們找個合適的“銜頭”,大抵應該是員工。像從前一些小伙計打工那樣,包吃包住,沒薪水那種。讓狗看門、貓捉鼠,我想這是以前養貓狗的目的吧。

    到底貓和狗從哪年起全部升格為寵物,地位與家中孩子一樣,備受呵護溺愛的呢?現在的貓狗專門享福,敎人也妒忌。牠們啥也不用做,只管飯來張口,閒時跟主人玩耍逗笑,地位超然。主人每月花費幾千塊買貓糧狗糧,還有玩具,定期去美容院,穿得花枝招展。若主人外遊,會帶牠們暫住寵物酒店,交給專人服侍。與主人一起上街的話,不想跑步的甚至有“專車”坐,像嬰兒一樣推着上街。要多幸福有多幸福。

    要是做個幸福指數調查,發現澳門有不少孩子沒貓狗活得寫意,請不必驚訝。

    想這些,很無聊。人與寵物,不可相提並論。寵愛貓狗的人,自有他們愛動物的理由和自由。再說收養貓狗容易,收養孩子?談何容易!

    那天讀報,原來英國首相也視貓為員工。那隻號稱“英國第一貓”的貓入職半年,只抓過一隻老鼠,被撤職了。據說牠懶得可以,首相看到肥碩的老鼠亂竄,牠竟眼皮也不抬安然睡懶覺。所以首相決定另聘“高明”,不過第一貓仍可留下白吃白住。

    我不養貓,因為怕看到死老鼠。沒想到貓捉老鼠的能力,也已因受寵而退化了。


(原載澳門日報)  水月 201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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