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02 23:50:27 朱彼得

99年10月2日_跟以前公司同事去吃大餐買鞋

為了這次的減肥計畫,在朋友的鼓勵之下,我去買了一隻1910元的慢跑鞋
平時我比較捨不得花這麼多錢來買鞋子,因為我覺得東西可用就好了
不過他認為,有牌子的鞋子,穿起來比較舒服
而經過今天的實驗後,我發現,好像沒什麼差別
也許是因為我兩支腳已經在不舒服了,所以感受不到它的好
明天或後天再去試看看吧...

因為吃了大餐,所以體重又上升了一些,不過從上週六到今天,體重剛好掉了3公斤
因為在這週以來,有4天工作是大量流汗的,所以也許從這就瘦了不少
我要再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