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9-06 15:49:17橘子˙
打過忘了 就算了
故事終究只是故事,
會過去的。
但是,
其實我應該在你離開之前,
更早發現,
其實你一點都不愛我。
愛不愛,
我是有感覺的。
這 是 關 於 我 的 一 篇 故 事 。
寫日記是我的習慣,但公佈不是。
坦承說出感想並且分享,
其實只是在治療自己曾經的疙瘩。
失戀會讓人喪失自信,我是相信的。
我並不想讓你毀了我的自信,
因此有些事情適合在過了很久之後公佈。
等我覺得,
可以透澈的看清這一段感情時,
我就能說出來,
就能把曾經在感情中受的傷給治癒好。
你 是 一 個 懦 弱 的 人 。
我升高二那年,你升高三。
你說為了理想,必須要放棄。
單純果然是單純,
我還在心裡想,『肯面對學業、面對自己人生的至少很對自己負責』
才怪!
這樣的人才會成為現代的陳世美。
我討厭不誠實,也討厭欺騙。
更討厭為了自己卻說出好像是為了別人冠冕堂皇的話。
在你畢業之前,我就清醒了。
你考上不錯的學校,很符合你。
你後來寥寥的幾封簡訊,
我都不知道到底代表什麼;
我從來就沒回過。
(我考上學校的時候,你還再傳)
現在看過去,
我知道那時候的我是很真心的;越真心,越傷。
就是因為真心,我才要面對自己。
前陣子,跟孫還有聊到你;
原來他打工的同學也認識你阿,世界真小。
我們一起嘲笑了有人不高的事實,
還有因為同學都是籃球校隊因此去夜店把不到妹的你。
我從來不會因一個人的外在,
直接等於他的內涵;
一個人的心重要的多了。
老實說我不恨你。
畢竟你現在對於我只是個陌生人,
不會有再更近一步的關係。
但是我仍然感謝你,
因為是你讓我第一次知道喜歡一個人的單純,
還有;
讓我知道我最討厭的類型。
橘˙
分手那時後,我姊給了一個評語:
「醜人多作怪。」
我一直笑。
我們並沒有以貌取人,
可是我真的覺得她說的很貼切。
心地不好的人,
再帥再美也是沒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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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我,過的很好;
從你之後的我,只會過的更好。
這才是最完美的報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