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馬註冊結婚手續---①官方資訊
辦理國際結婚的手續很繁瑣 再加上打電話到馬來西亞政府部門詢問時
有時同樣的問題 去問不同的行政人員 會出現不一樣的答案.... 無力..
我在奇摩知識上也有提出一些疑問 還好有熱心的人回答我 不然真不知道該如何申請
陸陸續續在網路上找到一些資訊 照著指示一步步去申請和驗證資料
現在的階段就只剩註冊局公告21天後(6/6開始公告) 等J回國就可以準備註冊結婚了!!!
我把一些資料貼上來 希望有需要的人可以參考一下喔~
駐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辦理文件證明服務簡介 (看全文請點)
實施日期:2007年10月3日
主要服務項目:在馬來西亞作成之文件持往台灣使用,須經本處予以形式效力之證明 受理地點(本處地址): Level 7, Menara Yayasan Tun Razak, 200 Jalan Bukit Bintang, 55100 KL. Tel: 03-21614439, 21615508 Fax: 03-21610969 倘有疑問,歡迎以電子郵件致本處電子信箱(teco@po.jaring.my)詢問
一、台灣人與馬來西亞人(非回教徒)欲先在台灣結婚如何辦理兩國之結婚登記
答:
(一)至本處辦理馬國單身證明之驗證:
應備文件:
(1) 馬來西亞婚姻註冊總局核發之單身証明書,並經馬國外交部驗証屬實。
(2) 申請人護照正本,驗畢歸還(另備護照相關頁次影本資料乙份)。
(3) 申請人需親自來本處接受面談。
(4) 填寫申請表乙份並詳載個人資料。
(5) 原文驗証費55馬元,翻譯驗証費110馬元。
(二)檢具以上本處驗證過之馬國單身證明送台灣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複驗
(三)在台灣任一地方法院辦理公證結婚
(四)至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五)持法院核發之英文結婚證書送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驗證後,再呈馬國駐台友誼貿易中心複驗。(六)申請人及配偶攜帶已經馬國駐台友誼貿易中心複驗之英文台灣結婚證書一正一副,並準備雙方護照(正本及影本各一份),半年內(逾期罰款)回馬國地方婚姻註冊局補登記,以補發馬國結婚證書。
(七)馬國結婚証書再送本處驗證
應備文件:
(1) 業經馬國外交部驗証屬實之馬國結婚証書正本(馬來文版)。
(2) 依照原文翻譯成中文之文件。
(3) 申請人及配偶護照正本,驗畢歸還(另備護照相關頁次影本資料各乙份)。
(4) 在台設有戶籍之配偶最近三個月之戶籍謄本正本(已有結婚登記)
(5) 填寫申請表乙份並詳載用途及馬籍配偶之公民資料。
(6) 申請人及配偶需親自前來本處面談。
(7) 費用:原文驗証費55馬元,翻譯驗証費110馬元。
· 以下有關部門資料供參考: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馬來西亞外交部)
Wisma Putra Complex No. 1, Jalan Wisma Putra 62602 Putrajaya.
Tel: 603-88874000/
馬來西亞婚姻註冊局TEL : 603-88807000
駐台馬來西亞友誼貿易中心
Malaysian Friendship and Trade Centre, Taipei (MFTC)
105台北市敦化北路102號8樓 Tel: 02-27132626 Fax: 02-25149864
http://www.kln.gov.my/perwakilan/taipei
駐台馬來西亞友誼貿易中心(簽證處)
Malaysian Friendship and Trade Centre, Taipei (Visa Section)
105台北市敦化北路205號12樓 Tel: 02-27167075 Fax: 02-27167580
二、台灣人與馬來西亞人欲先在馬國結婚如何辦理兩國之結婚登記
答:
(一)台籍配偶請備妥於台灣法院宣誓之單身證明先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辦理驗證後經馬國駐台友誼貿易中心複驗。
(二)至馬國後,持上述經馬國駐台友誼貿易中心複驗之單身證明先至馬國外交部複驗
(三)再至馬國地方婚姻註冊局作結婚登記並申請核發馬國結婚證書。
(四)馬國結婚証書再送本處驗證
應備文件:
(1) 業經馬國外交部驗証屬實之馬國結婚証書正本(馬來文版)。
(2) 依照原文翻譯成中文之文件。
(3) 申請人及配偶護照正本,驗畢歸還(另備護照相關頁次影本資料各乙份)。
(4) 在台設有戶籍之配偶最近三個月之戶籍謄本正本
(5) 填寫申請表乙份並詳載用途及馬籍配偶之公民資料。
(6) 申請人及配偶需親自前來本處面談。
(7) 費用:原文驗証費55馬元,翻譯驗証費110馬元。
(四)持經本處驗證之馬國結婚證書回台灣後,至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補登記在國外結婚事實。
·以下有關部門資料供參考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馬來西亞外交部)
Wisma Putra Complex No. 1, Jalan Wisma Putra 62602 Putrajaya.
Tel: 603-88874000
馬來西亞婚姻註冊局TEL : 603-88807000
駐台馬來西亞友誼貿易中心
Malaysian Friendship and Trade Centre, Taipei (MFTC)
105台北市敦化北路102號8樓 Tel: 02-27132626 Fax:02-25149864
http://www.kln.gov.my/perwakilan/taipei
駐台馬來西亞友誼貿易中心(簽證處)
Malaysian Friendship and Trade Centre, Taipei (Visa Section)
105台北市敦化北路205號12樓 Tel: 02-27167075 Fax: 02-27167580
** 當然是看雙方在哪一國辦理比較方便 在其中一國辦理好註冊後再到另一國辦理補登記即可
**西馬和東馬的規定不一樣 還是請教相關部門比較準確喔!!
**請用公開回應 也許您的資訊對別人有幫助喔!!謝謝~ 如有疑問也歡迎提出 大家一起討論喔!
上一篇:註冊結婚
請問你喔我已將台灣的申請部分都已完成了但你說要入境7天後才可以去申請覆驗??可以不用等7天嗎因為我在今年的11月17號跟未來老公回馬來西亞的古晉..我們一定要停留7天後才可以到吉隆坡申請拿異國婚姻信件嗎?
10年哩...
好感動喔,我現在連個女友都沒有...XD
請問你喔我已將台灣的申請部分都已完成了但你說要入境7天後才可以去申請覆驗??可以不用等7天嗎因為我在今年的11月17號跟未來老公回馬來西亞的古晉..我們一定要停留7天後才可以到吉隆坡申請拿異國婚姻信件嗎?可以email 回覆我嗎/n2415879@yahoo.com謝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