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30 16:58:34澳門勞動報

是施捨還是聽取民意

                     李唯一

原載於〔澳門勞動報〕第十七期 29.01.2008

  擾攘多時的下調領取養老金年齡到60歲的法案,政府終於點頭答應,早前由譚伯源主持的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達成共識,容許60歲的社保參與者領取養老金,法案將爭取在今年4月1日實施。
  此法案引起一些親政府的學者專家強烈反對,認為政府此舉不合理也不合規,不應隨便向市民低頭,先別理會這些學者的動機,但是無論如何,在中國60歲已是法定退休年齡,有些大城市更規定女性在55歲時便可領取,為甚麼我們跟隨的時候,會遇上禇般阻礙。在政府自吹經濟起飛、賭稅天下第一的時候,對這些褔為民開的「零頭小數目」如此執著,難免令人覺得太過像守財勞奴。
  被認為是政府有史以來最聽取民意的一次,政府答應會盡快把有關修改法案送交立法會審議。但細看內容,事情不止如此,政府雖然將養老金的年齡調下五年,但竟然不願多花一分錢,這5年內領取的金額,竟然全數在往後20年的養老金內扣除,比施捨更為不如。
  對此,一些社工非常氣憤,認為影響甚遠,現時養老金是每月1450澳門元,在物價飛漲的社會和多病多痛的年齡是絕不可能足夠,今後還要老人家在這20年(60-79歲)間只可領取百分之75(1087澳門元)的養老金,無異迫令他們生活更為困苦。雖然可以選擇,但政府一直只是強調自己如何聽取民意,對其細則內容較少宣傳,很多知識水平較底的老人家,容易落入這一陷阱,令自己今後20年的生活更為絕境。
  政府回應上述百分比計算的做法,表示主要體現在資源分配上的公平原則。還強調無論有否工作的社保供款人,均可按其個人考慮申請提早領取養老金。政府這種「扮偉大」的態度特別令人受不了。
  一言一行也好像為了大眾市民著想,明明是不願多花半分金錢,但就說成是體現資源分配的做法。甚麼政府無意考慮領取人是否有工作的說法,就更令人不屑,養老金不是宗緩,全世界也沒有有工作就不能取養金老的做法。一個地區的政府自我宣傳是需要,但也應該是對治本的德政加以宣揚,而不是現在這種扭曲黑白的言論。